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公報2016年第3期
目 錄
【區政府文件】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關於引導企業做好節能減排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關於批轉區發改委《靜安區2016年節能減排重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靜安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靜安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機制綜合改革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靜安區服務業發展改革“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靜安區科技創新與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人事任免】
二○一六年十至十二月份區政府人事任免事項
【區政府辦公室文件】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區衛生計生委《靜安區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工程三年行動計劃(2015年—2017年)》的通知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關於引導企業做好節能減排工作
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2016年10月26日)
靜府發〔2016〕15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彭浦鎮政府:
《關於引導企業做好節能減排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區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關於引導企業做好節能減排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全面貫徹《上海市節約能源條例》,進一步發揮節能減排政策的激勵作用和示範效應,引導企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強用能管理、減少污染排放,制定本實施意見。
第一條原則
企業通過技術改造、産業結構調整、新能源技術應用等措施達到節能減排目的,或通過發展綠色建築、實施立體綠化、實施分佈式供能、推進迴圈經濟、開展能效對標達標等措施發揮示範作用的,由區政府予以支援和獎勵。
第二條資金來源和扶持方式
本實施意見所涉及的扶持資金在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
扶持資金分為補助、獎勵兩種方式。補助或獎勵金額按照項目性質、投資總額、節能量、節能率以及産生的社會效益等計算。
第三條對象和範圍
(一)扶持對象
1、工商、稅務登記註冊在本區,且生産經營場地也在本區的企業;
2、工商、稅務登記註冊在本區,生産經營場地在外區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3、工商、稅務登記註冊在外區,但在本區開展合同能源管理、天然氣分佈式供能等項目的企業。
(二)扶持範圍
1、企業以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排放等為目的,通過採用先進和適用的節能減排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方法,對現有用能設備、建築圍護結構以及生産工藝等進行改造的項目;
2、通過關、停、並、轉、遷等方式,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産出的産業結構調整和優化項目;
3、發展綠色建築、開展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實施立體綠化等達到一定要求的項目;
4、開展太陽能光伏、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等新能源技術利用的項目;
5、在數據中心、醫療機構、商業綜合體、大型商務樓等建築以及工業園區等負荷集中區域,開展的天然氣分佈式供能項目;
6、企業為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促進迴圈經濟發展實施的迴圈經濟項目;
7、通過實施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審計、能效對標達標、安裝電力分項計量器具和完善能源計量管理、提高能源統計管理水準等,在用能管理、節能減排方面成效顯著的項目;
8、列入市重點支援項目、需要地方配套的節能減排項目;
9、區政府明確的其他促進節能減排的工作。
第四條自主節能改造項目補助
企業自主投資落實節能技術改造、加強用能管理,經審核,改造後年度總能耗低於改造前年度總能耗的,給予項目投資額20%的補助,單個企業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第五條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獎勵
由節能服務企業全額投資、在本區範圍內開展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合同金額200萬元以上且實施後年節能量50噸標準煤以上的,年節能率達到20%,給予項目投資額30%的獎勵;年節能率達到10%,給予項目投資額20%的獎勵。
用能單位和節能服務企業共同投資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獎勵資金可由合同雙方按照投資比例分享。
單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獎勵金額不超過150萬元。
第六條建築項目補助
(一)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示範項目補助。對於改造後單位建築面積能耗(按標準煤折算)下降15%以上(含),且建築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含)的既有公共建築改造項目(含同一物業公司管理的工業園區建築),每平方米受益面積補助10元,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150萬元。
(二)綠色建築示範項目補助。對獲得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築運作標識的項目,每平方米補助50元,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150萬元。建築要求:二星級公共建築單體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三星級公共建築單體建築面積5千平方米以上。
(三)立體綠化補助。對利用屋頂、墻面等建築空間開展的各類立體綠化項目(已享受綠地率抵算的立體綠化項目除外),每平方米綠化面積補助200元。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建設要求:立體綠化覆蓋面積500平方米以上(含),且符合立體綠化相關技術規範。
單個建築項目只能享受其中一項補助,同一綠色建築示範項目只能享受一次補助。
第七條新能源技術應用補助
(一)太陽能光伏補助。對採用太陽能光伏技術的項目,按所獲得市級扶持資金的50%給予配套支援。建設要求:光伏設備裝機容量不低於10千瓦。
(二)其他新能源技術應用補助。按所獲得市級扶持資金的50%給予配套支援。
單個新能源技術應用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
第八條分佈式供能項目補助
企業為提高能源綜合利用效率,按照“以熱(冷)定電”原則,在本區範圍內開展的天然氣分佈式供能項目,給予項目建設單位500 元/千瓦的設備投資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建設要求:單機規模50千瓦以上(含),且符合《分佈式供能系統工程技術規程》要求。
第九條迴圈經濟項目補助
對企業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促進迴圈經濟發展,實施園林和生活廢棄物、電子和危險廢棄物以及其他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和回收網路建設的項目,按與迴圈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相關部分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對被評選為國家或上海市迴圈經濟示範單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40萬元、20萬元。
第十條降低污染排放獎勵
企業採用先進、適用技術以及新設備、新工藝、新産品、新材料等,開展技術改造,達到降低污染排放效果的項目,一次性獎勵5萬元。
第十一條節能量獎勵
在年産值或收入不低於上年規模的情況下,企業採用先進、適用技術以及新設備、新工藝、新産品、新材料等,開展技術改造,改造後年度總能耗比改造前年度總能耗節約50噸標準煤以上(含)的,按每節約1噸標準煤獎勵600元的標準給予專項獎勵。
區重點推進的高能耗企業通過調整和優化産業結構,年度總能耗節約50噸標準煤以上(含)的,按每節約1噸標準煤獎勵600元的標準給予專項獎勵。
單個項目節能量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第十二條先進單位、個人獎勵
(一)先進單位獎勵。對取得本市能效“領跑者”稱號、清潔生産審核資質證書、ISO50001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取得能效“領跑者”金牌獎勵6萬元,銀牌獎勵4萬元,銅牌獎勵2萬元;取得清潔生産審核資質證書或ISO50001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獎勵2萬元。
(二)先進個人獎勵。獲得以上補助或獎勵的用能企業,可拿出當年度部分補助和獎勵資金,對在重點用能設備及節能管理系統高效運作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進行獎勵。
第十三條管理與監督
節能減排扶持資金由企業申報,區相關職能部門和區發改委審核確認、報區政府批復後,由區財政統一撥付。
企業擬依照本實施意見申報節能補助或獎勵的,須在相關項目竣工驗收正式運作後2個月內,向區相關職能部門備案。
企業須在符合申報條件之日起6個月內,向區相關職能部門申報。區相關職能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審核或經委託具有本市節能量審核資質的第三方審核機構審核後,報區發改委。區發改委審核確定並報請區政府批復後,專項扶持資金由區財政統一撥付給申報企業。
申報專項扶持資金的企業須提供《靜安區企業節能減排扶持資金申請表》。
區發改委組織區有關職能部門對本區企業節能減排扶持資金的項目進行抽查,根據需要可委託有資質的仲介服務機構對項目進行節能效果審核評估,審核評估費用由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付。區財政局和區審計局對扶持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節能減排扶持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對弄虛作假騙取扶持資金的,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其他
第四至九條不能重復享受,已從其他渠道獲得財政資金支援的項目,不再重復享受(區級配套支援的除外)。
符合安裝條件的公共建築須實施建築用能分項計量,且與本區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監測平臺數據聯網。
同一企業同一年度依照本實施意見獲得的節能減排扶持資金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能源消費量、節約能耗量的確定原則和換算方法,以市級權威部門的解釋為準。
第十五條施行時間
本實施意見自2016年11月26日起執行。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
關於批轉區發改委《靜安區2016年節能減排
重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6年10月26日)
靜府發〔2016〕16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彭浦鎮政府:
區發改委起草的《靜安區2016年節能減排重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批轉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靜安區2016年節能減排重點工作實施方案
2016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也是推進結構性改革的攻堅之年。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有關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要求和區委、區政府的部署,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努力實現“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良好開局,按照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的相關要求,結合本區實際,按照市政府對我區下達的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要求和區政府確定的年度節能目標要求,全面部署我區2016年節能減排各項重點工作,特製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標
2016年,我區要按照“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和“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堅持把節能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為發展低碳經濟、促進低碳生活、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舉措,全面落實各項節能減排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基礎工作,為完成“十三五”節能減排目標開好局、起好步。
2016年我區節能減排工作的目標為: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3%;能耗總量增長率力爭控制在5.3%以下。
二、重點工作
(一)優化産業結構,推進産業結構調整
進一步調整産業結構,支援、鼓勵國家重點扶持産業的發展。將節能減排與産業結構調整、淘汰劣勢企業結合起來,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生産性服務業及文化創意産業等重點産業,實現低碳發展、綠色發展,促進區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重點推進上海彭浦冶金輔料有限公司、上海汽車粉末冶金有限公司2家企業的搬遷工作。加快電鍍、熱處理、鑄造等工藝的企業關停或調整,進一步推進污染企業産業結構調整、搬遷工作。
(二)推進建築節能,發揮建築能耗監測系統作用
嚴格執行國家和上海市新建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大力推廣綠色建築,推進新建建築創建上海市綠色建築。強化建築節能項目備案,確保新建建築節能設計和施工合格率達標。積極推進全裝修住房、裝配式住宅建設。
拓展全區既有建築節能工作,推進一批包括空調系統、配電系統、供熱系統、電梯、照明等在內的節能技術改造項目;開展3幢商業商務樓宇的能源審計工作,及時跟進並督促樓宇實施節能技改。充分發揮區級機關和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的示範效應,組織推進區委黨校綜合樓、中共二大會址紀念館和曹家渡街道等3個LED節能燈、節水改造項目;繼續擴大合同能源管理實施範圍,推進巨鹿路915號巨鹿大廈、市場監管局靜安寺所和江寧所等3個LED照明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推進和完善區建築能耗監測管理體系建設,開展區內聯網建築樓宇的能耗監測工作和能耗分析工作。建立定期能耗監測報告制度,試點開發並逐步完善區級平臺的監測管理、數據挖掘、資訊統計等功能。探索向行業主管部門發佈納入區級平臺各建築的用能狀況和能耗定額標準,推進各行業主管部門逐步開展行業能效對標達標、能效公示、能耗監管和評價考核,推動各類建築實施節能改造,加強用能管理。
(三)強化節能監管,夯實基礎工作
建立健全節能工作機制。成立區節能減排工作組織領導機構,制定節能專項資金和節能專項扶持資金管理辦法,制定實施部門節能工作考核辦法,健全、落實各項工作推進機制,落實節能目標責任制。
強化重點用能行業以及市區兩級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目標管理,及時公佈2016年區重點用能單位,並以責任簽約方式對重點用能單位下達年度節能目標,督促其落實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繼續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重點樓宇的日常監管和走訪調研,提出節能整改建議,不斷增強用能單位的節能意識和能力。
積極宣傳、貫徹和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能耗限額標準、合理用能指南。加強市場用能産品能效標識監管檢查、節能産品認證檢查以及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管理監管,協助市節能監察機構開展節能執法監督檢查。
加大政策扶持、引導力度,安排區級企業節能專項扶持資金860萬元,進一步引導企業推進産業結構調整、節能技術改造;加強能源統計、監測和全區能耗分析,定期公佈能耗指標,充分發揮能源統計的監測、預警、預測作用,為全區節能減排工作各項決策提供依據。
(四)控制能耗增量,促進清潔生産
深入貫徹和落實《上海市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的要求,做到“批項目、審能耗”,嚴格實施能耗總量控制。
把好環保準入關,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做到排污增量為零。在審批生産性項目時,對建設單位提出清潔生産要求;進一步削減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加強執法監管力度,確保企業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繼續推進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規模申報、補貼申請以及備案工作。
(五)改善城區環境,推進綠色生態建設
落實空氣品質治理措施,爭取做到重污染天氣有所減少,空氣品質有所改善,降塵、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同比有所下降。積極倡導綠色出行,配合市相關部門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輛,加強機動車尾氣檢測和執法,加強汽車修理單位的檢查,加大機動車污染控制力度。公共機構帶頭推廣新能源車,繼續推進公務用車“新能源化”,加大充電樁建設力度。規範建設行業管理,全面加強建築工地揚塵控制和道路運輸揚塵控制,以降低區域降塵和道路降塵。
深化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實施環衛設施改造,提高環衛作業服務品質;繼續擴大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做好新增小區的垃圾分類推進工作;深化綠色賬戶激勵機制,做好新增覆蓋工作;做好“濕垃圾”處理能力建設。
圍繞綠色生態城區建設,大力推進各類綠地建設,繼續擴大推進景觀綠化、屋頂綠化、立體綠化等城區碳匯儲備項目。
(六)加強能力建設,營造節能良好氛圍
發揮機關和公共機構的示範引領作用。結合《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厲行節約、從我做起”為主題,圍繞“五個一”,即“節約一滴水、節約一度電、節約一張紙、節約一粒米、節約一升油”的活動內容,開展自查、自律節約實踐活動。
加大節能培訓力度。區各職能部門根據行業特點和用能情況,分類別、分層次地對物業公司、高耗能設備使用單位開展用能管理培訓,對商業商務樓宇、星級旅遊飯店開展能源調查專題培訓和節能工作經驗交流會,推廣新的節能技術,借鑒成功經驗。
強化節能宣傳。組織開展科普講壇、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節能減排全民行動、節能技術推介展覽會等豐富多彩的節能宣傳和節能體驗活動,廣泛普及節能減排知識,大力宣傳節能低碳理念,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節能的氛圍。加強節能減排報道力度,宣傳先進經驗,曝光反面案例,發揮輿論的引導和監督作用。
開展低碳城區建設。加強對節電節水、垃圾分類、低碳出行等低碳生産、生活和消費方式的社區宣傳和動員。鼓勵各街道、鎮開展節能技術推廣應用、居民區公共部位節能改造等各具特色的低碳社區創建工作。
(七)落實制度保障,強化目標責任考核評價
將節能目標任務納入全區各部門年度綜合評價和考核體系,以目標責任書的形式下達,對未完成節能減排任務的部門嚴格落實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加強對目標任務實施情況的跟蹤督察與日常考核,強化工作推進與協調機制。
充分發揮各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和管理職能,明確任務分工,細化工作指標,確保考核評價體系得到嚴格執行。加強對區級機關、教育、衛生、體育、文化等公共機構的能耗目標控制和節能工作的指導。
附件:靜安區2016年節能減排重點工作部門分工
附件
靜安區2016年節能減排重點工作部門分工
序號 |
項目 |
項目內容 |
責任部門 |
|
一 |
優化産業結構,推進産業結構調整 |
1 |
將節能減排與産業結構調整、淘汰劣勢企業結合起來,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生産性服務業及文化創意産業等重點産業 |
區商務委 區國資委 區投資辦 |
2 |
推進上海彭浦冶金輔料有限公司、上海汽車粉末冶金有限公司2家企業的産業結構調整或者搬遷工作 |
區環保局 區商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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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推進建築節能,發揮建築能耗監測系統作用 |
3 |
嚴格執行國家和上海市新建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推進新建建築創建上海市綠色建築 |
區建管委 |
4 |
積極推進全裝修住房、裝配式住宅建設 |
區規土局、區建管委、區房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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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拓展全區既有建築節能工作,推進一批包括空調系統、配電系統、供熱系統、電梯、照明等在內的節能技術改造項目 |
區商務委 區建管委 區旅遊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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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開展3幢商業商務樓宇的能源審計工作 |
區建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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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強化節能監管,夯實基礎工作 |
7 |
建立節能組織領導機構,健全工作機制,落實節能目標責任制 |
區發改委、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衛生計生委、區教育局、區文化局、區體育局、區機管局 |
8 |
充分發揮區級機關和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示範效應,繼續擴大合同能源管理實施範圍;組織推進巨鹿路915號巨鹿大廈、市場監管局靜安寺所和江寧所的LED照明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
區機管局 區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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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推進區委黨校綜合樓、中共二大會址紀念館和曹家渡街道等3個LED節能燈、節水改造項目 |
區委黨校 二大紀念館 曹家渡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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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推進和完善區建築能耗監測管理體系建設,開展區內聯網建築樓宇的能耗監測工作和能耗分析工作 |
區發改委 區建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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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強化重點用能行業以及市區兩級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目標管理,公佈2016年區重點用能單位 |
區發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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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以責任簽約方式對重點用能單位下達年度節能目標,督促其落實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 |
區商務委、區建管委、區旅遊局、 相關街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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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完成市經信委下達的工業節能降耗指標,把節能目標按年度分解、落實到各重點用能企業,加強監督管理 |
區商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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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積極宣傳、貫徹和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能耗限額標準、合理用能指南 |
各相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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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加強市場用能産品能效標識監管檢查、節能産品認證檢查以及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管理監管 |
區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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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督促區屬國有企業制定節能目標、落實節能措施,協助區相關部門做好企業節能工作規劃和節能考核 |
區國資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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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強化節能監管,夯實基礎工作 |
17 |
區級財政安排節能減排專項資金預算 |
區財政局 |
18 |
及時兌現節能減排扶持政策資金 |
區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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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做好企業節能扶持資金申報、審核工作,引導企業開展産業結構調整和節能技術改造 |
區發改委 區商務委 區建管委 區旅遊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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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支援節能從事節能環保技術和産品研發的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小巨人”企業;安排節能環保新技術、新産品申報國家和上海創新基金 |
區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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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加強能源統計、監測和全區能耗分析 |
區統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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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控制能耗增量,促進清潔生産 |
22 |
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做到排污增量為零 |
區環保局 |
23 |
在審批生産性項目時,對建設單位提出清潔生産要求 |
區環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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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進一步削減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加強執法監管力度,確保企業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
區環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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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繼續做好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把項目執行節能情況作為監察重要內容 |
區發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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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繼續推進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規模申報、補貼申請以及備案工作 |
區發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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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改善城區環境,推進綠色生態建設 |
27 |
倡導綠色出行,配合市相關部門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輛,加大機動車污染控制力度 |
區環保局 |
28 |
完成市級部門下達的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工作 |
區機管局 區綠化市容局 區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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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規範建設行業管理,全面加強建築工地揚塵污染控制,推進建築工地揚塵噪聲污染線上監測系統安裝工作 |
區環保局 區建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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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深化生活垃圾分類減量,繼續擴大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 |
區綠化市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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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大力推進各類綠地建設,繼續擴大推進景觀綠化、屋頂綠化、立體綠化等城區碳匯儲備項目 |
區綠化市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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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通過開展“綠色星期五”的活動,促進垃圾分類減量,強化園區企業環境衛生意識 |
市北園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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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改善城區環境,推進綠色生態建設 |
34 |
完善社會生活源整治工作,深化油氣回收,推進汽修和幹洗行業整治工作 |
區環保局 |
35 |
進一步推進區域內餐飲集聚區、財政撥款單位食堂的油煙氣線上監測工作以及新建餐飲項目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工作 |
區環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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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加強能力建設,營造節能良好氛圍 |
36 |
控制本系統用能總量,繼續推進節約型機關建設 |
各相關部門 |
37 |
繼續抓好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基礎工作,力爭做到區內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全覆蓋 |
區機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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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制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開展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公示工作 |
區機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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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繼續推進綠色校園創建活動 |
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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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工作人員配備和培訓情況進行監管 |
區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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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結合《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厲行節約、從我做起”為主題,開展自查自律節約實踐活動 |
各相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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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加大節能培訓力度,根據行業特點和用能情況,分類別、分層次地對物業公司、高耗能設備使用單位開展用能管理培訓 |
區商務委 區建管委 區旅遊局 區房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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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強化節能宣傳,組織開展科普講壇、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節能減排全民行動、節能技術推介展覽會等豐富多彩的節能宣傳和節能體驗活動 |
各相關部門 市北園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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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加強節能減排報道力度,宣傳先進經驗,曝光反面案例,發揮輿論的引導和監督作用 |
區委宣傳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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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開展低碳城區建設,加強對節電節水、垃圾分類、低碳出行等低碳生産、生活和消費方式的社區宣傳和動員 |
區社建辦 各街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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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落實制度保障,強化目標責任考核評價 |
46 |
將節能目標任務納入全區各部門年度綜合評價和考核體系,以目標責任書的形式下達,對未完成節能減排任務的部門嚴格落實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
區發改委 區人社局 |
47 |
加強對區級機關、教育、衛生、體育、文化等公共機構的能耗目標控制和節能工作的指導 |
區機管局 區教育局 區衛生計生委 區體育局 區文化局 |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靜安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
(2016年12月20日)
靜府發〔2016〕17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彭浦鎮政府:
《靜安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已經區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靜安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貫徹《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和《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適應靜安區區情特點和未來發展需要,提高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産安全,維護區域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和《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上海市突發事件應急聯動處置辦法》、《上海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産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輻射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等。
上述各類突發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國家總體應急預案》附件包括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分級標準(試行),較大和一般突發事件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制定的分級標準,作為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為適應本區突發事件的特點和處置要求,一次死亡一人以上列為報告和應急處置的重大事項。對涉外、敏感、可能惡化的事件應加強情況報告並提高響應等級。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本區各類突發事件。
本預案指導全區的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五)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資源整合。
(六)預案體系
1.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是應對本區突發事件的整體計劃、規範程式和行動指南,是指導相關部門、街道(鎮)、相關委辦局和有關單位編制應急預案的規範性文件。總體應急預案由區政府制定並公佈實施。
2.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本區為應對某種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職責的計劃、方案和措施。專項應急預案由相關區級協調機構負責編制,報區政府批准後實施。
3.突發事件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本區為應對單一種類且以部門處置為主、相關單位配合的突發事件,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制定的計劃、方案和措施。部門應急預案由相關部門或責任單位負責編制,報區政府批准後實施。
4.突發事件街道(鎮)應急預案。街道(鎮)應急預案是根據區總體應急預案,為應對本區域突發事件制定的整體計劃和規範程式,是街道(鎮)組織、管理、指揮、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和應急行動的指南。街道(鎮)應急預案由街道(鎮)制定,報區政府備案。
5.突發事件基層單元應急預案。基層單元應急預案要根據區總體應急預案,對商務商業樓宇、大型企事業單位、大型商貿市場、高危行業等重點單位及容易發生群死、群傷的單部位,都要建立應急單元應急預案。區級基層單元應急預案由各單位組織制定,報區政府備案。
6.重大活動應急預案。舉辦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並報批准舉辦活動的政府部門審定。
各類各級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並報上級審定、備案。各類各級預案構成種類應不斷補充、完善。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路”和“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網格化、全覆蓋的應急預案體系框架、預案數據庫和管理平臺,使應急管理工作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
二、組織體系
(一)領導機構
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區政府是本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靜安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區應急委”),決定和部署本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本區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和應急管理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的資訊及有關情況,組織實施特大、重大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審定本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有關應急物資儲備、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演練等工作;指導區相關職能部門、各街道(鎮)以及基層應急單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二)辦事機構
靜安區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應急辦”)是區應急委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區政府總值班室,負責綜合協調本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對“測、報、防、抗、救、援”六個環節進行指導、檢查、監督。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區應急委的決定事項;負責收集、分析和報告有關突發事件的重大情況和資訊;組織協調較大、一般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協助做好處置特大、重大突發事件的相關工作;具體承擔值守應急工作;組織編制、修訂本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負責預案管理工作;組織審核專項應急預案和相關部門、單位應急預案、應急單元應急預案;協調有關應急物資儲備、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應急隊伍建設以及應急演練、宣傳培訓等工作;接受市應急辦的業務指導,並及時報送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的相關情況。
(三)工作機構
本區具有處置突發事件職責的區級協調機構、相關部門、街道(鎮)和單位,作為應急管理的工作機構,承擔相關類別的應急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專項及部門應急預案;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工作;協助區政府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
(四)專家機構
區應急委和各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組織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同時加強與市有關部門和專家的聯繫。主要職責是:平時為應急管理工作提供決策諮詢和工作建議,必要時邀請參加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工作機制
各相關職能部門、各街道(鎮)以及有關單位要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的風險評估、預測預警、資訊報告、應急處置、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準。
區應急辦要會同相關部門,整合各方資源,充分發揮工作機構作用,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形成統一指揮、分類分級處置的應急平臺,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基層組織和單位重點做好隱患排查整改,加強資訊報告和預警,加強先期處理和協助處置,協助做好恢復重建,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初步形成“政府統籌協調、社會廣泛參與、防範嚴密到位、處理快捷高效”的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機制。
(一)風險評估與應急資源調查
1.風險評估
(1)各相關職能部門、各街道(鎮)以及有關單位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引發突發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和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檢查、監控,並責令有關單位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同時,應當將登記的危險源、危險區域報區應急辦備案。
區有關部門要做好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對短期內可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訂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同時做好監控和應急準備工作;對重大隱患,要立即整頓或者關閉;對一些影響大、群眾反映強烈的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要研究採取治本措施,力求從根本上解決。必要時,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2)所有企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掌握並及時處理本單位存在的可能引發社會安全事件的問題,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和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的情況,應當及時向區政府或者向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産、經營、儲運、使用單位,應當對生産經營場所,存放危險物品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周邊環境開展隱患排查,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當為交通工具和有關場所配備必要的報警裝置和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註明其使用方法,顯著標明安全撤離的通道、路線,保證安全通道、出口的暢通。有關單位應當定期檢測、維護報警裝置和應急救援設備、設施,使其處於良好狀態,確保正常使用。
(3)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相結合的大調解機制。區有關部門、街道(鎮)、居(村)委會應當及時調解處理可能引發社會安全事件的矛盾糾紛。
2.應急資源調查
(1)全面調查本地區第一時間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
(2)調查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二)預測與預警
1.預測預警系統
建立突發事件風險監測網路。本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突發事件常規數據庫,整合監測資訊資源,依託政府系統辦公業務資源網及相關網路,充分發揮公共安全隱患舉報獎勵機制和城市網格化管理作用,建立全時段、全覆蓋的突發事件預測預警系統。區應急委、區應急聯動中心、各街道(鎮)要加強對監測預報工作的指導、管理與監督,加強橫向部門之間的溝通,建立資訊的排摸、互通和聯動機制。對發生在本區內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突發事件有關資訊進行迅速、正確、有效的收集、匯總、分析和處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預警級別和發佈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按照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嚴重)、II級(嚴重)、III級(較重)和IV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區應急辦要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由區應急委根據突發事件的管理許可權、危害性和緊急程度,發佈、調整和解除預警資訊。預警資訊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單位等。涉及跨區域、跨行業、跨部門的特別嚴重和嚴重預警資訊的發佈、調整和解除,須報上級批准。
預警資訊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靜安報》、區有線電視、通信、微信微博、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三)應急處置
1.資訊報告和通報
突發事件發生後,區相關部門、事發地所在街道(鎮)和責任單位,要按照相關預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在組織搶險救援的同時,及時匯總相關資訊並迅速向區應急聯動中心、區應急辦報告。
區應急聯動中心接報後應迅速對資訊進行研判,重要資訊應及時報告區應急辦。
區應急辦要協助區應急聯動中心通報突發事件資訊,並及時將突發事件的重要資訊和情況向區委、區政府領導上報,同時將有關領導作出的處置突發事件的批示或指示傳達給有關部門和單位,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一旦發生重特大突發事件,必須在接報後30分鐘內向區應急聯動中心、區應急辦口頭報告;按照速報情況、慎報原因的原則,在一小時內向區應急聯動中心、區應急辦書面報告和續報。區應急辦根據有關規定和事態情況及時向市委辦公廳總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彙報。
區相關部門、單位要與街道(鎮)加強協作,各街道(鎮)之間要加強毗鄰區域協作,建立突發事件資訊通報、協調渠道,一旦出現突發事件影響範圍超出本行政區域的態勢,要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通報、聯繫和協調。
2.先期處置
按照“精簡、統一、高效”的原則,區應急聯動中心,設在區公安分局,作為本區應急聯動先期處置的職能機構和指揮平臺,履行應急聯動處置一般和較大突發事件、組織聯動單位對特大或重大突發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等職責。
區科委、區公安分局、區建管委、區環保局、區衛生計生委、區市場監管局、區綠化市容局、區房管局、區安監局、區民防辦、區城管執法局、區公安消防支隊等部門以及各街道(鎮)和區域行政主管機構(統稱為聯動單位),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聯動處置工作。
建立並加強與駐區部隊、武警部隊、其他有關部門及毗鄰區域的協同應急聯動機制和網路。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實際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工作。
區應急聯動中心按照《上海市突發事件應急聯動處置辦法》等有關規定,通過組織、指揮、調度、協調各方面資源和力量,採取必要的措施,對突發事件進行先期處置,並確定事件等級,上報現場動態資訊。
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和所在街道(鎮)、應急單元負有進行先期處置的第一責任,要組織群眾展開自救互救。相關單位必須在第一時間進行即時應急處置。
事發地所在街道(鎮)及有關部門在突發事件發生後,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控制事態並向上級報告。
3.應急響應
(1)基本應急
各級各類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應急任務與要求,明確責任單位及資訊處理、搶險救助、醫療救護、衛生防疫、交通管制、現場監控、人員疏散、安全防護、物資調用、社會動員等工作程式。
(2)擴大應急
當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已十分嚴重,超出靜安區自身控制能力,需要上海市提供援助和支援時,區應急委應將情況立即上報上海市政府,由上海市政府直接指揮或授權靜安區政府去指揮,統一協調、調動上海地區各方面應急資源共同參與事件的處置工作。
4.指揮與協調
發生重大以上突發事件,尤其是進入應急處置程式後,應建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由區政府負責開設,必要時可由專業處置部門負責開設,區應急聯動中心予以協助和配合。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區領導擔任(情況特殊時,由區領導確定指揮長),組成人員包括參與現場處置的各相關應急救援部門領導、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和所在街道(鎮)領導,必要時可請專家組相關成員參加現場指揮部工作。現場指揮部根據市、區應急委指示和相關預案,負責以下工作: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2)制定並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
(3)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應急資源等;
(4)部署做好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當地社會穩定工作;
(5)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市應急辦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6)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現場指揮部根據響應等級和區領導的決定,在事發地或附近安全地帶開設,其具體名稱視突發事件情況和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而明確。要部署相應力量,建立專門工作標識,禁止非指揮部人員進入工作部位,保證現場指揮部正常工作秩序。
現場指揮部一經開設,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員要根據指揮部部署,迅速趕赴指揮部參與運作。需要請部隊支援時,由現場指揮部按有關規定負責辦理。
5.處置措施
(1)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措施:
a.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採取其他救助措施;
b.迅速控制危險源,標示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c.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d.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産經營活動以及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e.啟用區政府設置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f.組織公民、應急志願者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人員提供服務;
g.保障食品、飲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h.依法從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制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
i.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
j.採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2)社會安全事件發生後,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下列應急措施:
a.強制隔離使用器械相互對抗或者以暴力行為參與衝突的當事人,妥善解決現場糾紛和爭端,控制事態發展;
b.對特定區域內的建築物、交通工具、設備、設施以及燃料、燃氣、電力、水的供應進行控制;
c.封鎖有關場所、道路,查驗現場人員的身份證件,限制有關公共場所內的活動;
d.其他必要措施。
6.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由負責決定、發佈或執行的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提出建議,並通過與相關部門和單位的評估與會商,宣佈解除應急狀態,轉入常態管理。
(四)恢復與重建
1.善後處置
區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和各街道(鎮)、應急管理工作機構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對突發事件中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進行評估和補償。區政府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相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區財政局會同區民政局積極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2.調查與評估
區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會同事發地部門、街道(鎮)和單位,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向區應急委作出報告。
3.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一般由事發地所在單位、街道(鎮)負責。區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在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資源評估後,要認真制定災後重建和恢復生産、生活的計劃,迅速採取各種有效的措施,明確救助程式,規範捐贈管理。發生重大以上突發事件之後,恢復、重建工作由相關部門會同事發單位、街道(鎮)提出善後處置意見,報請區政府審定後實施。
(五)資訊收集與發佈
建立健全突發事件快速應急資訊系統,完善街道(鎮)及各相關職能部門通信網路(包括電話、傳真等),確保暢通。平時區應急辦利用系統網路及相關網路與相關機構建立聯繫,現場指揮部通過手機及無線網路進行通信聯絡。
現場資訊採集包括人員傷亡失蹤情況、待救援人員情況、財産損失情況、危險源現狀、發展趨勢及控制情況、現場處置救援情況、物資供應情況、現場環境監測情況等。現場資訊由現場指揮部或應急處置責任部門負責收集,及時向區應急委報告,並按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突發事件發生後,區委宣傳部或現場指揮部制訂新聞報道方案。除按照有關規定需要保密的資訊外,突發事件的資訊由區委宣傳部通過媒體統一向社會公佈,資訊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各類媒體記者赴突發公共事件現場及相關部門採訪報道,由區委宣傳部統一協調,並做好現場媒體活動管理工作。
四、應急保障
區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隊伍保障
區公安分局、區公安消防支隊、民防救災、醫療衛生、紅十字會、防臺防汛、核與輻射、環境監控、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道路事故處置以及水、電、油、氣等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幹力量。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準。
街道(鎮)要組織動員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民兵、物業保安、企事業單位應急隊伍和應急志願者等基層綜合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由事故現場指揮部或區應急委請求解放軍、武警、民兵預備役部隊增援。
(二)經費保障
用於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日常運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設等所需經費,應列入各相關部門和街道(鎮)的年度預算予以落實。區財政局負責保障全區應急處置專項資金。
全區性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按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對受突發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區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報區政府審批。
區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三)物資保障
區應急辦和區發改委負責規劃本區社會應急處置體系中的物資保障工作;研究制定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明確應急物資儲備結構、儲備方式、審批流程及監督管理等要求;對全區應急物資儲備有關工作實施檢查指導等。防汛防臺應急物資儲備:由區建管委牽頭,會同區商務委、區財政局、區綠化市容局等部門負責落實。安全生産應急物資儲備:由區安監局牽頭,會同區公安分局、區公安消防支隊、區財政局、區建管委、區環保局、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負責落實。公共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由區衛生計生委牽頭,會同區商務委、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科委等部門負責落實。災害救助應急物資儲備:由區民政局牽頭,會同區商務委、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科委等部門負責落實。交通運輸應急物資儲備:由區建管委牽頭,會同區公安分局、區財政局等部門負責落實。
應急物資儲備的方式。可以採取“企業儲備、技術儲備、實物儲備與生産能力儲備、資訊儲備與季節性儲備、平時儲備與戰時儲備、政府儲備與民間儲備”等方式。
按照“全區統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統一調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區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
區應急辦、區發改委要完善各自資訊系統功能,實現與市應急平臺的聯通對接和數據交互,切實掌握應急物資“有什麼,有多少,在哪,如何調”等情況。
(四)基本生活保障
區民政局等相關部門會同事發地所在街道(鎮)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受災群眾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
(五)醫療衛生保障
突發事件發生後,區衛生計生委負責快速組織醫療救護隊伍進駐現場,按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治療,對傷員進行救治。根據事故的特性和需要,疾控中心按照職責分工協同做好衛生防疫工作的組織與實施。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對可疑食品藥品採樣、送檢。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六)交通運輸保障
突發事件發生後,區建管委(交通委)、區公安分局等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通道。
依法建立應急交通運輸工具的徵用程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必要時,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七)治安維護
突發事件發生後,區公安分局及街道(鎮)負責立即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區公安分局要加強治安保障,防止應急物資、裝備受損,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事發地街道(鎮)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群防聯防,協助區公安分局開展治安管理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由人武部動員民兵參與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八)人員防護
區民防辦指定或逐步建立與人員密度、社區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難場所;權屬或管理單位加強對應急避難場所的維護與管理,確保應急時能夠正常使用;事發單位和所屬街道(鎮)組織有關人員向預定地點或指定區域轉移,通常以居(村)委會或企事業單位等為基本單位,安全有序地組織實施。
(九)通信保障
區科委要建立健全政務網路運作維護工作體系,制定和完善政務網路及主要應用系統的應急預案,確保主幹網路暢通和系統穩定運作。
區公安分局、區民防辦和有關部門要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路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對於已建或擬建專用通信網的單位,應明確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中各自職責,確保緊急情況下的協同運作。
(十)科技支撐
有關部門和科研教學單位,要積極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發的投入,不斷改進技術裝備,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應急技術平臺,提高本區公共安全科技水準;發揮企業在公共安全領域的研發作用。
五、監督管理
(一)宣傳教育和培訓
區應急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民眾防護宣傳教育,公佈本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報災電話等。宣傳、教育等有關部門要通過《靜安報》、有線電視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路等媒介,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各大、中、小學要普遍開展民防減災教育,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有關部門要明確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等要求。要有計劃地對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
(二)演練
區應急辦應當定期組織綜合性應急處置演練。按照“規範、安全、節約、有序”的原則,各部門、各街(鎮)、基層應急管理單元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實戰演練、無預案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要對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範圍、組織進行全過程監督評估和總結。各部門、各街道(鎮)和基層應急管理單元應當積極組織本區域綜合性應急處置演練和專項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居民群眾,普及減災知識和技能。
(三)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預案管理
本區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責任單位和負有應急保障任務的單位,都應根據本預案及所擔負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組織制定相應專項及部門應急預案。
針對法律法規變動、機構調整、技術水準提高等新情況和新問題,本預案應適時進行修訂,報市應急委備案,原則上每二年評估一次,每五年修訂一次。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責任單位也應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對各類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報區應急委備案。
本預案由區應急委制定並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
區應急委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靜安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機制
綜合改革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2016年12月23日)
靜府發〔2016〕18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彭浦鎮政府:
《靜安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機制綜合改革工作方案(2016—2020年)》已經區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靜安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機制綜合改革工作方案
(2016—2020年)
根據《上海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方案(2016-2020年)》(滬府〔2016〕45號)和《上海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綜合試點實施意見(2016-2020年)》(滬發改醫改〔2016〕4號)文件精神,以“撤二建一”為契機,緊緊圍繞靜安區“十三五”規劃,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和“打基礎、管長遠、可持續”的基本原則,以深化公立醫院改革為主線,強化醫療、醫保、財政、人事等聯動改革,重點推進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分級診療制度、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和藥品供應保障機制改革,協調推進政府投入、人事薪酬制度、學科人才建設、衛生信息化支援等配套改革。落實政府責任,健全體制,創新機制,構建健康和諧的醫患關係,不斷提高市民群眾獲得感和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持續推進靜安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特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力爭到2020年基本建成可及、優質、均衡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公立醫院管理制度更加規範,分級診療制度更加合理,藥品供應保障機制更加科學,公共衛生服務更加有效。發展方式從以外延發展為主轉變為以內涵發展為主,健康服務策略從以治療為中心的疾病管理轉變為以健康為中心的全程管理,管理方式從傳統管理轉變為現代化、專業化、精細化醫藥衛生管理。
居民主要健康指標全市領先,居民看病就醫可及性、費用負擔和滿意度得到明顯改善,醫務人員工作積極性得到明顯提升,家庭醫生服務基本覆蓋全區家庭,公立醫院藥佔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左右,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例降低到20%左右。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完善治理機制,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1.深化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機制改革
堅持“政事分開”,完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區衛生計生委既要履行政府部門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制定區域衛生規劃、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公共衛生行動計劃等中長期發展計劃;統籌安排衛生事業經費和公共財政資金;履行醫療行業監管、評價和執法檢查等職責。又要受政府委託作為辦醫主體,履行好國有資産出資人職責,要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的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和績效激勵約束等管理。公立醫院實行院長(主任)負責制,要進一步完善醫院內部管理制度,重點加強人事薪酬、績效考核、醫療品質與安全、財務管理、人才學科、運作管理和資訊管理等制度的建設和執行,建立健全領導班子選拔任用和重大決策集體討論制度。
探索“管辦分開”,成立由區政府牽頭,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衛生計生委、區人社局、區規土局等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區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作為區域公立醫院管理主體,履行政府管理責任。負責審議決定公立醫院發展規劃、財政投入機制、醫保撥付、全面預算管理、綜合評價、重大項目實施、資産管理、可分配資金核定等事項。管委會由區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主任,分管財政、衛生計生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常務副主任。管委會下設辦公室,實行雙主任制,分別由區政府辦公室聯繫衛生計生工作的副主任和衛生計生委主任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推進、督查督辦管委會決策事項。管委會成立公立醫院績效評價委員會,負責公立醫院績效評價工作,評價結果作為管委會的決策依據。
2.完善公立醫院醫療服務評價體系和醫療服務監管機制
依靠衛生信息化支撐,運用大數據方法、衛生經濟學和疾病診斷相關分析(DRGs)管理原理,以病種和技術為核心,建立統一的醫療服務評價標準。政府層面,測算公立醫院病種組合指數,依據醫院功能定位,建立相匹配的資源配置、費用控制、床位規模調控等標準體系。辦醫主體層面,深化院長績效考核,開展病種難度分析、手術難度分析和代表性病種的院際績效分析,推動公立醫院優化業務結構,凸顯功能定位。醫院層面,建立疾病診斷相關分析(DRGs)和臨床路徑管理體系。
開展公立醫院醫療服務監管。利用“制度+科技”手段,建立“平臺、制度、評價、公開”的監管模式,進一步健全醫療服務監管資訊系統,實現動態性、專項性和年度性監管。
進一步增強評價和醫療服務監管結果運用的導向作用,將評價和監管結果與政府投入、醫保支付、費用控制、崗位設置、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等掛鉤。
探索建立醫療服務資訊公示制度,促進醫療行為和醫療費用陽光化,接受社會監督。
3.建立健全醫藥費用調控和監管機制
堅持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原則,合理控制公立醫院醫藥費用總量增長速度,改變公立醫院收入結構,提高業務收入中技術勞務性收入的比重,降低藥品和衛生材料收入的比重,確保公立醫院良性運作和發展。充分發揮區醫保和辦醫主體對醫療服務行為和費用的調控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運用大數據方法,依據病種組合指數和醫療服務評價結果,在各公立醫院自主申報醫藥總費用、藥品費用、醫保費用、非醫保費用等指標的基礎上,實行差異化管理。
4.探索醫療聯合體建設發展新模式
對公立醫院實行差別化定位、管理和資源配置。以品牌、管理、學科和技術人才等為紐帶,以分級診療為抓手,整合區域三級、二級、一級和專科醫療機構的醫療資源,形成醫療聯合體內部的分工協作、雙向轉診和利益分配新機制,探索醫療聯合體建設發展新模式。積極推進華山—靜安區中心醫院、長征—靜安區閘北中心醫院、市十院—市北醫院、市中醫—靜安中醫聯合體建設和兒科聯合體,探索建立區婦幼聯合體和康復醫療聯合體。
表1.公立醫院體制機制改革重點推進項目
重點項目 |
具體工作 |
? 現代醫院管理 |
制訂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指導性文件 成立靜安區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和評價委員會,完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 |
? 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管機制 |
全區公立綜合醫院基本建立DRGs和臨床路徑管理體系 建立完善“平臺、制度、評價、公開”的監管模式,優化醫療服務監管資訊系統 加強評價和醫療服務監管結果的運用 |
? 醫療聯合體建設
|
對公立醫院實行差別化定位、管理和資源配置,推進區域醫療聯合體建設,探索形成醫聯體內部的分工協作、雙向轉診和利益分配新機制 |
(二)以完善家庭醫生服務制度為抓手,逐步建立分級診療制度
5.深化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改革
整體推進全區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打造成政府履行基本衛生職責的公共平臺、政府提供全科醫生執業的工作平臺、市場資源引入的整合平臺、居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項目的服務平臺和醫養結合的支援平臺。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基本項目,合理確定基本項目標化工作量,作為各類資源投入與績效考核分配的基礎依據。推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養老機構、社區老年人托養機構合作,形成醫養結合的有效模式。
6.全面推廣家庭醫生制度
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平臺,在與社區居民建立簽約服務關係的基礎上,由家庭醫生及其服務團隊提供防治結合、中西醫融合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根據不同人群分層分類需求,提供針對性、防治結合、持續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務。探索家庭醫生“管費用”,建立以簽約居民為切入點、資訊系統支撐的醫保費用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簽約服務激勵約束機制,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經費、財政投入分擔。
7.逐步建立分級診療制度
以區域醫療聯合體為依託,以家庭醫生服務為平臺,逐步建立基層首診、分級診治、雙向轉診、梯度有序的分級診療模式。靜安區中心醫院、靜安區閘北中心醫院、市北醫院定位為區域醫療中心,提供區域慢性病、常見病、多發病診療。通過病種組合指數促進不同級別和醫院合理收治與其功能定位相符合的患者,推動分級診療。逐步推進門診預約診療制度。推進“1+1+1”組合簽約,即以60歲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為主體,以自願簽約為原則,推進居民與醫療機構組合(1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家區級醫院、1家市級醫院)簽約,落實簽約居民預約優先就診、暢通雙向轉診、慢性病患者“長處方”、延用上級醫院處方、優先預約上級醫院門診、優先安排入院等優惠政策。優先覆蓋重點人群的基礎上,逐步提高簽約率,確保簽約居民服務有效率。
加強三、二級醫院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支撐,為家庭醫生提供專家號源,明確轄區內二級醫療機構相關職能部門負責雙向轉診工作,充分利用市、區兩級轉診平臺,為轉診患者建立綠色轉診通道。落實三、二級醫院臨床主治醫師到基層醫療機構定期工作制度,積極鼓勵三、二級醫院醫師到基層多點執業,推進聯合體內部醫務人員的柔性流動,進一步落實三、二級醫院醫務人員專業職稱晉陞前到基層服務制度,探索建立醫療聯合體內部門診患者分級診療支撐政策和制度,組建醫聯體專家團隊支援社區門診,提升社區家庭醫生醫療服務能力,引導居民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首診,逐級轉診,有序就醫,推動優質醫療資源和居民就醫“雙下沉”,實現基層服務能力和醫療服務體系宏觀效率“雙提升”。進一步推進區域臨床醫學檢驗中心、影像診斷中心、消毒供應中心、病理診斷中心、心電和超聲會診中心建設,探索建立全科醫學會診、臨床營養、老年護理等新的中心,為區域內各級醫療機構提供技術支撐和集約化服務,實現區域醫療資源共用共用,提升區域整體醫療服務能力。
8.探索建立慢性病規範化管理路徑
依託家庭醫生服務和分級診療模式,以“醫防融合”理念為指導,選擇高血壓、糖尿病等常見慢性病為切入口,建立覆蓋區內各級醫療機構全流程、標準化管理路徑,使慢性病患者得到連續、同質、規範化的診療和健康管理。完善資訊系統建設,逐步推廣利用大數據開展慢性病智慧預測、預警、分診、救治及管理。
表2.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改革重點推進項目
重點項目 |
具體工作 |
? 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改革 |
探索建立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改革路徑和方法 制定深化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改革的政策措施 建立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基本項目,制定基本項目標化工作量的方案,並組織實施 |
? 家庭醫生制度 |
制訂關於健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管理的政策文件,並組織實施 探索建立家庭醫生“管費用”的醫保費用管理機制 建立健全簽約服務激勵約束機制 |
? 分級診療制度 |
制訂門診患者實施分級診療的政策並實施 優化分級診療制度,基本形成基層首診、分級診治、雙向轉診、梯度有序的分級診療模式 實施“延伸處方”政策 制訂區內三、二級醫院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支撐政策和制度 探索建立全科醫學會診、臨床營養、老年護理等新的中心 |
? 慢性病規範化管理路徑 |
以高血壓、糖尿病等常見慢性病為切入口,建立覆蓋區內各級醫療機構的全流程、標準化服務路徑 完善資訊系統建設,利用大數據開展慢性病智慧預測、預警、分診、救治及管理 |
(三)有序推進藥品供應保障機制改革,降低醫藥費用
9.規範藥品採購
公立醫療機構的藥品(包括中藥飲片)和醫用耗材採購全部納入到《上海市醫藥集中採購服務與監管資訊系統》中進行,建立健全覆蓋採購、配送、使用、監管全過程的服務與監管機制。深化藥品供應鏈管理改革試點,積極參與藥品帶量採購,適時參與全市藥品集團採購(GPO)工作,發揮批量採購優勢,整合醫院藥品內外部物流,切實降低採購供應總成本。鼓勵醫療機構開展門診藥房社會化管理合作,探索醫藥分開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區級藥品目錄,探索藥品“一品二規”管理。
建立短缺藥品監測與預報機制,對緊缺藥品、急救搶救藥品、常用低價藥品實行挂網採購,對國家定點生産藥品直接網上採購,切實保障藥品供應。依託採購平臺,實現醫療機構醫藥貨款網上集中統一支付,實現對醫藥採購“資金流”的有效監管。逐步實現從交貨驗收合格到付款不超過30天。進一步規範藥品結算流程,鼓勵醫療機構與醫藥生産企業直接結算醫藥貨款、醫藥生産企業與配送企業結算配送費用。
10.加強藥品採供使用監管
建立健全涵蓋藥品採購供應全流程的信用管理機制,與市級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對接,強化資訊共用、聯動獎懲機制。加強醫藥企業的信用分類管理,完善嚴格的誠信記錄和市場清退制度。完善藥品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企業與相關責任人員重點監管制度。加強臨床用藥監管,健全醫生醫德檔案,將嚴重違規處方、私自採購藥品、收受藥品器械回扣等作為違法違規行為,與醫師定期考核、職稱晉陞等掛鉤,加大醫生執業行為懲戒力度。
表3. 藥品供應保障機制改革重點推進項目
重點項目 |
具體工作 |
? 規範藥品採購 |
藥品(包括中藥飲片)和醫用耗材全部納入陽光平臺採購 實施藥品帶量採購,適時參與藥品集團採購(GPO) 鼓勵探索開展門診藥房社會化管理合作 建立健全區級藥品目錄,探索藥品“一品二規”管理 |
? 加強藥品監管 |
建立健全涵蓋藥品採購供應全流程的信用管理機制 |
(四)完善基本醫保制度,提高保障能力
11. 創新完善基本醫保制度
及時落實市醫保對城鄉醫保政策及參保人待遇的調整,在高齡老人醫療護理試點基礎上及時對接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加快發展多層次補充醫療保險,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完善醫保預算管理,充分利用市藥招“陽光平臺”,督促醫療機構使用帶量採購中標藥品。建立帶量採購藥品合理使用的激勵約束機制。完善參保人員自負醫藥費用控制機制,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負擔。
強化醫保監督,建立查處和防範醫保欺詐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完善醫保衛生協同管理工作機制,建立衛生醫保聯合執法長效工作機制,聯合開展執業醫師、藥師醫保約談工作,共同加強監管,形成管理合力。加強醫保和衛生計生部門之間資訊互通,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並將處罰情況納入公立醫院考核。
建立工作協議化管理機制,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與定點醫藥機構簽訂服務協議,約定服務項目,醫療器械和藥品的醫保結算價格等。建立長期協議與補充協議相結合的動態管理模式,暢通舉報投訴渠道。通過資訊公示、參保人滿意度調查、引入第三方評價、聘請社會監督員等方式,動員社會各界參與醫保監督。
表4.醫保制度改革重點推進項目
重點項目 |
具體工作 |
? 完善基本醫保制度 |
在高齡老人醫療護理試點基礎上及時對接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加快發展多層次補充醫療保險,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
? 完善醫保預算管理 |
建立帶量採購藥品合理使用的激勵約束機制 完善參保人員自負醫藥費用控制機制 |
? 強化醫保監督 |
完善醫保衛生協同管理工作機制,形成管理合力 加強醫保和衛生計生部門之間資訊互通,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
? 工作協議化管理 |
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與定點醫藥機構簽訂服務協議 建立長期協議與補充協議相結合的動態管理模式,暢通舉報投訴渠道 |
(五)完善政府投入機制,落實政府責任
12.建立健全公立醫院預算管理體系
完善部門綜合預算管理,探索機構全面預算管理,制定關於加強公立醫院財務和預算管理的實施辦法。嚴格預算執行,強化預算約束,加強財務管理、成本核算、統籌平衡和內部控制。按照醫院財務管理制度等規定,區衛生計生委向區屬公立醫院下達預算編制依據,由公立醫院根據發展定位、戰略規劃、工作目標和資源狀況,在強化成本核算的基礎上,編制年度全面預算,按規定程式報區衛生計生委審核。公立醫院將經審核批復的全面預算作為組織協調各項活動的基本依據,形成全方位的預算執行責任體系,嚴格執行預算並進行監控和分析,實現全程動態管理。對公立醫院全面預算執行結果進行評價,並與政府投入、醫保支付、績效工資總量、院長績效等掛鉤,形成政府、辦醫主體與院長之間的權責關係。繼續做好國庫單一賬戶管理和“收支兩條線”管理。
13.完善公立醫院財政補償機制
堅持“公共公益、統籌規劃、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明確政府主導地位,逐步提高政府衛生計生財政投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在公立醫院充分挖掘潛力、優化收支結構、降低運作成本的基礎上,如仍存在運作困難,由區財政實施過渡性支援政策,按照考核評價結果,適當予以補助。
探索將公立醫院財政基本支出補助同工作量和考核評價結果掛鉤。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建設等發展建設支出,經批准後納入政府專項補助項目庫。按照服務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救災、援外、支農、對口支援等公共服務經費,對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給予專項補助。根據分類指導原則,細化完善各類醫院差別化補償政策,對中醫、傳染病、精神病、職業病、婦産、兒科、康復、老年護理等機構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在規範收支核算、合理控製成本的前提下,按照規定制定公立醫院的政府補助辦法。支援醫藥分開改革工作,制定過渡期(2016-2018年)財政支援方案,採取當年預拔、隔年考核清算的方式予以階段性補助。
14.規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收支運作管理
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原則,健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收支運作管理機制,切實實行收支分離、專戶管理。完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財政補償機制,逐步建立與基本項目、標化工作量、服務品質、服務效率相匹配的財政補償方式,維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益性質,提高社區衛生服務的品質與效率。
15.健全公共衛生經費保障機制
按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要求,逐步提高每人平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財政補助標準,2020年每人平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達到市要求標準。整合公共衛生財政補助資金,強化公共衛生項目資金使用管理,促進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和能力建設,提升衛生應急綜合能力,重點支援第四輪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完善公共衛生機構經費保障機制,確保城市公共衛生安全。按照職能定位,清理規範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收費,按照規定取得的收入,應全部按照國庫收繳制度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納入部門預算管理。
表5. 完善政府投入機制重點推進項目
重點項目 |
具體工作 |
? 財政補償機制 |
穩步推進部門綜合預算管理,探索機構全面預算管理,制定公立醫院政府補助辦法 實行以工作量和績效評價結果為依據的投入方式,制定政府購買服務機制的實施方案 |
? 公共衛生經費保障 |
逐步提高每人平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財政補助標準,2020年每人平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達到市要求標準 |
(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衛生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
16.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建立符合衛生行業特點和公立醫療機構功能定位的崗位管理制度,實現衛生事業單位編制總量控制,依據醫療機構功能調整與發展,實時進行動態調整,探索醫療機構按需設崗、用人靈活的編制使用備案制。以公立醫療機構的工作負荷和病種組合指數等為主要依據,合理核定醫務人員崗位數,完善機構內部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控制標準。以崗位管理為主實行資源配置與考核激勵,形成“按崗核定,以崗定人,按崗聘用,同崗同酬,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可持續發展機制。
17.建立符合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分配製度
按照行業分類調控績效工資政策,結合公立醫療機構的功能定位、工作負荷、服務品質、服務效果等,合理確定衛生系統績效工資總量,建立區公立醫院管委會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區衛生計生委統籌管理、績效工資水準動態調整機制。探索建立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體系和科學合理的收入增長機制,鼓勵醫務人員工作積極性。深化公立醫療機構內部分配製度改革,徹底轉變以科室經濟收支結余為基數的分配模式,切斷個人收入與處方、檢查、耗材收入直接掛鉤的關係。醫務人員績效工資分配按考核結果進行分配,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臨床一線、業務骨幹、關鍵崗位、緊缺學科以及支援基層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
18.完善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機制
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兼顧運作效率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突出社會滿意、管理有效、資産運營、發展持續、職工滿意等考核目標。以全面預算管理為手段,定期開展公立醫療機構院長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院長年度績效獎懲、選拔任用、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圍繞崗位工作負荷、醫療品質、患者滿意度、成本控制、醫藥費用控制、工作難易度及風險、臨床科研教學、醫德醫風等要素,建立各級各類醫務人員的內部績效考核體系,將考核結果與醫務人員的崗位聘用、職稱晉陞、績效工資掛鉤。
表6.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重點推進項目
重點項目 |
具體工作 |
? 人事制度改革 |
實現衛生事業單位編制總量控制,動態調整,探索逐步實行編制使用備案制 以公立醫療機構的工作負荷和病種組合指數等為主要依據,合理核定醫務人員崗位數 建立以崗位管理為主的資源配置與考核激勵發展機制 |
? 收入分配機制 |
探索建立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體系和科學合理的收入增長機制 |
? 績效考核機制 |
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兼顧運作效率的醫療機構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完善各級各類醫務人員的內部績效考核體系 |
(七)加強醫學學科和人才隊伍建設,提升醫療服務能力
19.推進醫學學科發展和醫學科技創新
堅持科教興醫戰略,加強優勢特色學科建設,扶持薄弱的基礎學科建設。加快發展老年醫學、康復醫學、全科醫學、精神病學、兒科、腫瘤、病理、臨床營養等薄弱學科和公共衛生學科建設。積極參與復旦大學老年醫學國家臨床研究中心建設。打造以三級醫療機構為依託,區域康復專科醫院為平臺,各相關醫療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共同參與的區域康複學科協作體。
加強區衛生計生委與區科委合作,統籌政府科創資金,建立長效持續的科技創新投入機制和激勵機制。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機制,經審核後,允許科技成果轉化收益歸屬研發團隊所得比例不低於70%,探索醫務人員技術入股,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
20.完善醫學人才培養和管理體系
建立醫學人才發展政策體系,優化政府財力保障機制,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建立醫學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拔尖人才、管理人才、技術骨幹和優秀青年人才的人才梯度培養發展體系。堅持人文關懷,建立“以人為本”衛生人才管理制度,通過實行收入分配傾斜和人才培養引進政策,積極招錄緊缺方面專業人才。定期選拔優秀醫務人員出國進行中-短期定向培訓,提高臨床和科研能力。加強緊缺人才和規範化培養臨床醫師的招聘引進,探索公共衛生醫師的規範化培養。依託區域醫療中心搭建區級實訓基地,持續開展全科醫師、專科醫師的繼續醫學教育。加強基層社區計劃生育幹部隊伍建設。完善三、二級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機構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口支援地區的支援和醫生走訪基層措施。落實醫師多點執業,優化聯合體內專業技術骨幹柔性流動機制,實施執業醫師電子註冊制度。
表7.醫學學科和人才隊伍建設重點推進項目
重點項目 |
具體工作 |
? 學科發展 科技創新 |
加強優勢特色學科建設,扶持薄弱的基礎學科建設 依託復旦大學老年醫學國家臨床研究中心平臺,整合發展老年疾病相關學科,穩步推進交叉學科和多中心協同發展 啟動區域“康復醫學”為核心的學科協作體系建設 |
? 人才培養 |
建立健全醫學人才引進、使用、培養、考核等管理體系 實施學科帶頭人、後備人才培養計劃,積極落實高級人才引進政策,引進醫學領軍人才5-10人。 |
(八)加強衛生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助推智慧醫療
21.深化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設
完成全區衛生計生系統網路、資訊平臺及數據中心的聯通和整合。建立統一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及健康檔案數據採集、交換、存儲平臺,支撐區域內基層衛生計生機構間資訊動態共用及業務協同。推進上海“健康雲”平臺建設,實現對高血壓、糖尿病、腦卒中等重點疾病的自動識別、篩選推送、規範管理和有序分診,支援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綜合性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專業機構協同落實“三位一體”的全程健康管理。深化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管理、綜合管理、資訊惠民、電子政務等應用系統建設並實現互聯互通,強化業務協同,為全面深化醫改提供信息化技術支撐。在實現居民統一身份註冊與實名認證服務的基礎上,建立統一健康門戶(健康靜安),實現居民查閱健康檔案功能, 能夠網上開展自助問診、線上問答、中醫體質辨識等內容的健康自我管理。
22.推動智慧管理和智慧醫療
建設全行業管理決策支援系統,形成數據驅動的政府行業監管、績效評價、投入補償、人事薪酬等管理決策新模式。建立醫療機構綜合管理平臺,重點加強醫療機構信息化應用水準和行業綜合管理能力建設,支撐全面預算、業務管理、經濟運作、考核分配等功能落實,實現院內人、財、物等全要素、全週期和全過程的精細化管理。三個區域醫療中心電子病歷應用水準達到五級及以上。充分利用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通訊等技術,打通醫療數據通道,探索“醫療+網際網路”的融合方式,實現醫療服務線上與線下的資源整合,創新驅動醫療服務新模式。
表8.衛生信息化建設重點推進項目
重點項目 |
具體工作 |
? 人口健康 信息化建設 |
完成區域衛生計生系統網路、資訊平臺及數據中心的聯通和整合,建立統一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及健康檔案數據採集、交換、存儲平臺 落實推進上海“健康雲”平臺建設 |
? 智慧管理 智慧醫療 |
完善醫療機構綜合管理平臺建設,實現院內人、財、物等全要素、全週期和全過程的精細化管理 實現醫療服務線上與線下的資源整合,建設健康靜安微信公眾號,推進資訊惠民 |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充分發揮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機制改革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醫改領導小組”)“總統籌、總協調、總推進”的作用,落實政府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堅持突出政策導向,統籌醫保、醫藥、醫療各項政策,區域醫改相關政策要與上級醫改政策緊密銜接,形成政策疊加效應。區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衛生計生委,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各職能部門要把深化醫改作為一項重大責任工程、民生工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
建立各有關部門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合力推進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改革措施高效協同推進。根據市醫改試點方案和年度重點改革任務,結合轄區的實際情況,對“十三五”期間醫改目標、策略、原則及主要內容進行專題研討,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重點任務牽頭部門和時間進度安排,做到可追蹤、可考核、可追責。區醫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根據任務分工,負責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文件。強化部門銜接,各部門和單位加大部門間溝通與協作配合力度,共同推進醫改向縱深發展。
2.加強督查評估
區醫改領導小組負責定期對醫改進展和成效的監測評估,督查指導、考核通報。加強醫改監測評估工作,強化政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責任制和問責制,完善監督考核辦法,加大工作督查力度,以通報、約談、督導等多種形式督促醫改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建立改革總結評估和考核評價制度,及時跟蹤改革進展,提煉改革經驗,考核評價改革成效。
3.營造良好環境
堅持改革和法治雙輪驅動、相向而行,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週密制訂宣傳方案,廣泛宣傳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工作的重大意義和主要政策措施,加大正面宣傳力度,引導群眾合理預期和就醫行為。主動向社會通報改革的進展情況,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爭取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援,調動各方參與醫改的積極性,為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附件:靜安區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機制綜合改革任務分工表(2016-2020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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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0年)
推進階段 |
改革任務 |
改革內容 |
改革措施 |
責任單位和部門 |
實施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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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頭部門 |
配合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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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規劃階段 |
制訂“十三五”醫改方案 |
對照市出臺的政策文件,制定出臺區“十三五”醫改方案,明確責任分工。 |
區衛生計生委 |
區相關部門 |
2016年10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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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實施階段 |
(一)完善治理機制,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
1.深化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 |
強化政府管理責任,完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制定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
區衛生計生委 |
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人社局(醫保辦) |
2020年完成 |
組建區管委會,下設辦公室和評價委員會。管委會由區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主任,分管財政、衛生計生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常務副主任,管委會下設辦公室,實行雙主任制,分別由區政府辦公室聯繫衛生計生工作的副主任和區衛生計生委主任擔任辦公室主任。管委會成立公立醫院績效評價委員會,以全面預算和病種組合指數等作為主要評價內容,開展公立醫院醫療服務評價工作,並形成評價報告。 |
區衛生計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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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發改委、 區財政局、 區規土局、 區人社局(醫保辦)、 區科委 |
2016年底 組建區管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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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管委會的管理職能和工作機制。建立例會制度,原則上每季度召開管委會工作會議,管委會全體成員參加。建立民主決策機制,參會委員在管委會會議中可充分發表意見,並對有關決策事項進行表決,表決結果和決議形成會 議紀要。建立推進落實機制,管委會辦公室跟蹤掌握管委會決議執行情況,加強分析研判,定期進行資訊發佈,督促工作落實。 |
2017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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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區公立醫院外部治理機制、完善內部管理制度。 |
2020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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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階段 |
改革任務 |
改革內容 |
改革措施 |
責任單位和部門 |
實施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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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頭部門 |
配合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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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實施階段 |
(一)完善治理機制,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
2.完善公立醫院醫療服務評價體系和醫療服務監管機制 |
利用“制度+科技”手段,建立“平臺、制度、評價、公開”的監管模式,進一步健全醫療服務監管資訊系統,實現動態性、專項性和年度性監管。建立完善以公益性為導向、客觀可量化的醫療服務監管和評價體系,探索建立醫療服務公示制度。測算公立醫院病種組合指數,依據醫院功能定位,建立相匹配的資源配置、費用控制、床位規模調控等標準體系。深化院長績效考核,開展病種難度分析、手術難度分析和代表性病種的院際績效分析,推動公立醫院優化業務結構,凸顯功能定位。醫院層面,建立病種診斷相關分組(DRGs)和臨床路徑管理體系,對科室和醫務人員相關的效率、技術、費用、成本等進行評價。 |
區衛生計生委 |
區財政局、 區人社局 (醫保辦) 全區公立醫院 |
2017年起實施 |
全區公立綜合醫院基本建立DRGs和臨床路徑管理體系。 |
2020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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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醫藥費用調控和監管機制 |
建立健全醫藥費用調控和監管機制。充分發揮區醫保和辦醫主體對醫療服務行為和費用的調控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運用大數據,實行差異化管理。 |
區衛生計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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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人社局(醫保辦)、區財政局、區科委 |
2017年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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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探索醫療聯合體建設發展新模式 |
探索醫療聯合體建設發展新模式。積極推進華山—靜安區中心醫院、長征—靜安區閘北中心醫院、市十院—市北醫院、市中醫—靜安中醫聯合體建設和兒科聯合體,探索建立區婦幼聯合體和康復醫療聯合體。 |
區衛生計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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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人社局、區發改委、區規土局、區財政局、區編辦、區市場監管局、區科委 |
2020年完成 |
推進階段 |
改革任務 |
改革內容 |
改革措施 |
責任單位和部門 |
實施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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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頭部門 |
配合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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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實施階段 |
(二)以建立家庭醫生服務制為抓手,逐步建立分級診療制度 |
5.深化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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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步推進社區綜改,紮實全面推動試點落實,完善資源撥付機制,根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項目、標化工作量與品質結果系數,合理確定單位標化工作量對應資源配置標準,發揮政府資源的正向引導工作。 建立科學管理制度。在綜合預算管理的前提下,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內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建立基於基本項目和標準內部資源分配機制。落實以家庭醫生為最小預算責任主體,建立家庭醫生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平臺契約責任關係,合理確定家庭醫生標化工作量可分配單價,實施家庭醫生責任目標年薪制,激發生産力和主動性。健全質控管理、成本控制、綜合評價和內部分配體系。 |
區衛生計生委 |
區人社局、 區財政局、 區民政局、 區編辦、 各街道(鎮) |
2016年起實施,2020年 完成 |
進一步拓展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建立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基本項目,合理確定基本項目標化工作量可比對的衡量標準。推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養老機構、社區老年人托養機構合作。 |
2017年底前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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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推進改革,基本建立社區衛生科學管理制度。 |
2020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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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全面推廣家庭醫生制度 |
建立健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管理制度,提供針對性、防治結合、持續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務。在首批試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啟動“1+1+1”醫療機構組合簽約。 |
區衛生計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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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人社局(區醫保辦)、區財政局、區科委、各街道(鎮) |
2016年第三季度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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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做實簽約,逐步推廣全區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
2016年第四季度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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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醫生服務基本覆蓋全區家庭,初步實現家庭醫生對居民健康、衛生服務與醫療費用的有效管理。 |
2020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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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家庭醫生以簽約居民為切入點、資訊系統支撐的醫保費用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簽約服務激勵約束機制。 |
區衛生計生委、區人社局(醫保辦) |
區財政局、區科委、各街道(鎮) |
2017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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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階段 |
改革任務 |
改革內容 |
改革措施 |
責任單位和部門 |
實施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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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頭部門 |
配合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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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實施階段 |
(二)以建立家庭醫生服務制為抓手,逐步建立分級診療制度 |
7. 逐步建立分級診療制度 |
逐步建立基層首診、分級診治、雙向轉診、梯度有序的診療模式。逐步推進門診預約診療制度。推進“1+1+1”簽約模式。建立三、二級醫院主治醫師到基層醫療機構定期工作制度,鼓勵三、二級醫院醫師到社區開展多點執業。進一步推進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和影像中心、消毒中心等 6個中心建設。 明確轄區內二級醫療機構相關職能部門負責雙向轉診工作。落實三、二級醫院臨床主治醫師到基層醫療機構定期工作制度,探索建立醫療聯合體內部門診患者分級診療支撐政策和制度。 實施“延伸處方”政策。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施“延伸處方”等政策發生的費用,由醫保部門予以合理補償支援。 |
區衛生計生委 |
區人社局 (醫保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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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三 季度起實施, 2020年完成 |
8.探索建立慢性病規範化管理路徑 |
建立常見慢性病覆蓋區內一二三級醫療機構的篩查、診斷、治療、轉診、隨訪干預、管理評價等全流程閉環標準化服務路徑。不斷推進“醫防融合”的慢病規範化治療和管理。完善資訊系統建設,逐步推廣利用大數據開展慢性病智慧預測、預警、分診、救治及管理。 |
區衛生計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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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人社局、 區科委 |
2018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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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雲平臺在全區慢性病管理中實現全面應用。“醫防融合、全程有序”的慢性病綜合管理模式基本建立。 |
2020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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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序推進藥品供應保障機制改革,降低醫藥費用 |
9. 規範藥品採購 |
積極落實中藥飲片和醫用耗材納入陽光平臺採購。 |
區人社局 (醫保辦)、 區衛生計生委 |
區財政局、 區科委 |
2016年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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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覆蓋藥品採購、配送、使用、監管全過程的服務與監管機制。建立短缺藥品監測與預報機制。完善陽光平臺向社會公開採購資訊的功能、內容和方式。利用“陽光平臺”實現醫療機構醫藥貨款網上集中統一支付,逐步實現從交貨驗收合格到付款不超過30天,實現對醫藥採購“資金流”的有效監管。 |
2020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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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階段 |
改革任務 |
改革內容 |
改革措施 |
責任單位和部門 |
實施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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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頭部門 |
配合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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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實施階段 |
(三)有序推進藥品供應保障機制改革,降低醫藥費用 |
9. 規範藥品採購 |
積極參與藥品帶量採購工作,探索實施社會第三方藥品集團採購(GPO)模式。鼓勵醫療機構開展門診藥房社會化管理合作,探索醫藥分開管理模式。建立區級藥品目錄,實行“一品二規”管理。 |
區衛生計生委 |
區人社局、 區財政局、 區市場監管局 |
2016年起實施 |
分步取消藥品加成;公立醫院藥佔比(不含中藥飲片)降至30%左右。 |
區衛生計生委 |
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 |
2016年起實施,2020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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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加強藥品採供使用監管 |
建立健全涵蓋藥品採購供應全流程的信用管理機制。加強醫藥企業的信用分類管理,完善嚴格的誠信記錄和市場清退制度。完善藥品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企業與相關責任人員重點監管制度。 |
區市場監管局、 區人社局 |
區衛生計生委、 區科委 |
2017年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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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臨床用藥監管,健全醫生醫德檔案,加大醫生執業行為懲戒力度。 |
區衛生計生委 |
區市場監管局、區人社局、區科委 |
2017年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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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基本醫保制度,提高保障能力 |
11.創新完善基本醫保制度 |
認真及時落實市醫保對城鄉醫保政策及參保人待遇的調整,在高齡老人醫療護理試點基礎上及時對接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加快發展多層次補充醫療保險,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
區人社局 (醫保辦) |
區衛生計生委、 區公安局、 區市場監管局、 區財政局 |
2016年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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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醫保預算管理,充分利用市藥招“陽光平臺”,督促醫療機構使用帶量採購中標藥品。建立帶量採購藥品合理使用的激勵約束機制。完善參保人員自負醫藥費用控制機制,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負擔。 |
2016年啟動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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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醫保監督,建立查處和防範醫保欺詐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完善醫保衛生協同管理工作機制,建立衛生醫保聯合執法長效工作機制,聯合開展執業醫師、藥師醫保約談工作,共同加強監管,形成管理合力。加強醫保和衛生計生部門之間資訊互通,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並將處罰情況納入公立醫院考核。 |
2016年啟動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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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階段 |
改革任務 |
改革內容 |
改革措施 |
責任單位和部門 |
實施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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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頭部門 |
配合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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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實施階段 |
(四)完善基本醫保制度,提高保障能力 |
11.創新完善基本醫保制度 |
建立工作協議化管理機制,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與定點醫藥機構簽訂服務協議,約定服務項目,醫療器械和藥品的醫保結算價格等。建立長期協議與補充協議相結合的動態管理模式,暢通舉報投訴渠道。通過資訊公示、參保人滿意度調查、引入第三方評價、聘請社會監督員等方式,動員社會各界參與醫保監督。 |
區人社局 (醫保辦) |
區衛生計生委、 區公安局、 區市場監管局、 區財政局 |
2016年 啟動實施 |
(五)完善政府投入機制,落實政府責任 |
12.建立健全公立醫院預算管理體系 |
制定關於加強公立醫院財務和預算管理的實施辦法,完善全面預算管理制度。對公立醫院全面預算執行結果進行評價,評價結果與政府投入、醫保支付、績效工資總量、院長績效等掛鉤。繼續做好國庫單一賬戶管理和“收支兩條線”管理。 |
區衛生計生委 |
區財政局、 區人社局 |
2016年第三季度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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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完善公立醫院財政補償機制 |
穩步推進部門綜合預算管理。保障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救災、援外、支農、對口支援等公共服務。合理安排結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國家免疫規劃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所需資金。加強政府專項補助項目庫管理。支援醫藥分開改革工作,制定過渡期(2016-2018年)財政支援方案,採取當年預拔、隔年考核清算的方式予以階段性補助。 |
區財政局、 區衛生計生委 |
區發改委 |
2016年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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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將公立醫院財政基本支出補助同工作量和考核評價結果掛鉤。根據分類指導原則,細化完善各類醫院差別化補償政策,探索對中醫、傳染病、精神病、職業病、婦産、兒科、康復、老年護理等機構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按照規定制定公立醫院的政府補助辦法。 逐步提高政府衛生計生財政投入。建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每人平均經費2020年達到市要求標準。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在公立醫院充分挖掘潛力、優化收支結構、降低運作成本的基礎上,如仍存在運作困難,由市、區財政實施過渡性支援政策,按照考核評價結果,適當予以補助。 探索建立財務資訊公開制度。 |
2020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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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階段 |
改革任務 |
改革內容 |
改革措施 |
責任單位和部門 |
實施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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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頭部門 |
配合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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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實施階段 |
(五)完善政府投入機制,落實政府責任 |
14.規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收支運作管理 |
健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收支運作管理機制。完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財政補償機制,逐步建立與基本項目、標化工作量、服務品質、服務效率相匹配的財政補償方式。 |
區財政局、 區衛生計生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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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完成 |
15.健全公共衛生經費保障機制 |
逐步提高每人平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財政補助標準。整合公共衛生財政補助資金,強化公共衛生項目資金使用管理,促進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和能力建設,提升衛生應急綜合能力,重點支援第四輪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完善公共衛生機構經費保障機制,確保城市公共衛生安全。按照職能定位清理規範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收費,按照規定取得的收入,應全部按照國庫收繳制度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納入部門預算管理。 |
區財政局、 區衛生計生委 |
區編辦、 區人社局 |
2017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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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衛生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 |
16.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
建立符合衛生行業特點和公立醫療機構功能定位的崗位管理制度,實現衛生事業單位編制總量控制,實時進行動態調整,探索醫療機構按需設崗、用人靈活的編制使用備案制。完善機構內部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控制標準。形成“按崗核定,以崗定人,按崗聘用,同崗同酬,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可持續發展機制。 |
區衛生計生委、 區編辦 |
區財政局、區人社局 |
2018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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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建立符合衛生行業特點的收入分配製度 |
合理確定衛生系統績效工資總量,建立區衛生計生委統籌、動態調整機制。探索建立適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體系和科學合理的收入增長機制。區公立醫院管委會根據區屬公立醫療機構考核結果,確定各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深化公立醫療機構內部分配製度改革。醫務人員績效工資分配按考核結果進行分配,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臨床一線、業務骨幹、關鍵崗位、緊缺學科以及支援基層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公立醫療機構主要領導的收入分配,由區衛生計生委核定,並根據考核結果發放。 |
區人社局、區衛生計生委 |
區財政局、 區公立醫院 管委會(籌) |
2018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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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階段 |
改革任務 |
改革內容 |
改革措施 |
責任單位和部門 |
實施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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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頭部門 |
配合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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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實施階段 |
(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衛生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 |
18.完善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機制 |
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兼顧運作效率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突出社會滿意、管理有效、資産運營、發展持續、職工滿意等考核目標。定期開展公立醫療機構院長績效考核。建立各級各類醫務人員的內部績效考核體系,將考核結果與醫務人員的崗位聘用、職稱晉陞、績效工資掛鉤。 |
區衛生計生委 |
區人社局、 區財政局 |
2018年完成 |
(七)加強醫學學科和人才隊伍建設,提升醫療服務能力 |
19.推進醫學學科發展和醫學科技創新 |
加強優勢特色學科建設,扶持薄弱的基礎學科建設。加快發展老年醫學、康復醫學、全科醫學、精神病學、兒科、腫瘤、病理、臨床營養等薄弱學科和公共衛生學科建設。依託平臺整合發展老年疾病相關學科,同時穩步推進交叉學科和多中心協同發展。啟動區域“康復醫學”為核心的學科協作體系建設。強化政策引導和資源支援,市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數量和級別在全市各區縣達到領先水準。 |
區衛生計生委 |
區科委、 區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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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啟動,2020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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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完善醫學人才培養和管理體系 |
建立醫學人才發展政策體系,優化政府財力保障機制,建立醫學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拔尖人才、管理人才、技術骨幹和優秀青年人才的人才梯度培養發展體系。積極招錄全科、兒科等緊缺方面專業人才。定期選拔優秀醫務人員出國進行中-短期定向培訓。加強緊缺人才和規範化培養臨床醫師的招聘引進,探索公共衛生醫師的規範化培養。持續開展全科醫師、專科醫師的繼續醫學教育。加強基層社區計劃生育幹部隊伍建設。完善三、二級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機構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口支援地區的支援和醫生走訪基層措施。落實醫師多點執業,優化聯合體內專業技術骨幹柔性流動機制,實施執業醫師電子註冊制度。 |
區衛生計生委、 區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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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財政局 |
2017年起 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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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階段 |
改革任務 |
改革內容 |
改革措施 |
責任單位和部門 |
實施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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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頭部門 |
配合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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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實施階段 |
(八)加強衛生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助推智慧醫療 |
21.深化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設 |
完成全區網路、資訊平臺及數據中心的聯通和整合。建立統一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及健康檔案數據採集、交換、存儲平臺。 推進上海“健康雲”平臺建設,實現對高血壓、糖尿病、腦卒中等重點疾病的自動識別、篩選推送、規範管理和有序分診,支援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綜合性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專業機構協同落實“三位一體”的全程健康管理。 深化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管理、綜合管理、資訊惠民、電子政務等應用系統建設並實現互聯互通。建立統一健康門戶(健康靜安),實現居民查閱健康檔案、就診記錄、檢驗檢查報告等功能, 能夠網上開展自助問診、線上問答、中醫體質辨識等內容的健康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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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衛生計生委、 區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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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財政局、 區發改委 |
2016年啟動,2020年完成 |
22.推動智慧管理和智慧醫療 |
建設全行業管理決策支援系統,形成數據驅動的政府行業監管、績效評價、投入補償、人事薪酬等管理決策新模式。建立醫療機構綜合管理平臺,重點加強醫療機構信息化應用水準和行業綜合管理能力建設。三個區域醫療中心電子病歷應用水準達到五級及以上。探索“醫療+網際網路”的融合方式,實現醫療服務線上與線下的資源整合,創新驅動醫療服務新模式。 |
區衛生計生委、 區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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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財政局、 區發改委 |
2016年啟動,2020年完成 |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靜安區服務業發展改革
“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2016年12月29日)
靜府發〔2016〕19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彭浦鎮政府:
《靜安區服務業發展改革“十三五”規劃》已經區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靜安區服務業發展改革“十三五”規劃
“十三五”時期,是上海加快建設“四個中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重要時期。在“撤二建一”的新形勢下,新靜安區服務業發展改革應圍繞“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的總方針,堅持“一軸三帶”發展戰略,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為引領,力爭成為“中心城區新標桿、上海發展新亮點”。根據國家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和上海市“十三五”服務業發展的總體要求,結合新靜安區情實際,特製定本規劃。
一、靜安區“十三五”服務業發展基礎
(一)服務業綜合實力雄厚,國際化、外向型程度較高。靜安區服務經濟規模較大,發展水準較高,已成為區域經濟發展的核心支撐。2015年靜安區服務業增加值總和達到1372.29億元,佔地區生産總值的94.5%。實現區級稅收總和達到179.50億元,佔區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94.0%,達到國際一流城區水準。在經濟形態上,新靜安區呈現明顯的開放型經濟特徵,涉外經濟、總部經濟優勢明顯。跨國公司地區總部58 家,約佔全市的11%,包括歐萊雅、輝瑞、愛特思亞太、羅蘭貝格等國際知名企業。年度稅收超億元樓宇達62 幢,南京西路地區是上海市樓宇單位面積産值最高的區域之一。經濟外向度高,外資企業數(含分支)佔全區企業總數的11.0%,涉外經濟稅收比重52.0%,初步形成國際資金、人才、資訊、文化、活動的重要匯聚地,成為區域服務經濟高端化、國際化的重要體現。
(二)服務業高端業態集聚,重點行業特色鮮明。兩區“撤二建一”後,新靜安産業鏈、創新鏈、價值鏈更加完善,已初步形成以商貿服務、金融服務、專業服務、文化創意和資訊服務為重點的高端化、國際化的現代服務業體系,産業體系完善、特色鮮明。其中,商貿服務業集聚了蒂芙尼、大潤發、飛利浦等一大批世界知名企業,飛牛網、洋碼頭、鑽石小鳥等一批知名電商發展迅速。金融服務業集聚了摩根大通、國泰君安、光大證券、新湖期貨等一批國內外知名金融機構,涵蓋了投資、保險、證券期貨、融資租賃和第三方支付等多個行業門類。專業服務業中,國際知名會計審計、管理諮詢、法律服務企業高度集聚,人力資源、檢測認證服務業在“十二五”期間迅速成長為區域經濟增長的新亮點。文化創意産業中,傳媒廣告、戲劇娛樂、影視製作、設計展示等行業發展亮點眾多,環上大影視産業園區、昌平路創意産業集聚帶、威海路現代傳媒産業集聚區等多個文創園區快速發展,文化設施與時尚活動豐富多彩。資訊服務業以市北高新園區為依託,以雲計算、大數據、軌道交通信號等領域為代表,集聚了浪潮、晶讚等一批行業龍頭企業,形成了顯著的發展特色與優勢。
(三)服務業功能佈局多樣,梯度分佈合理。“撤二建一”後的新靜安區,形成了南北狹長、梯度分佈的産業發展格局。其中,其中,南京西路地區高端商業商務集聚,梅龍鎮廣場、中信泰富廣場、恒隆廣場組成“金三角”,嘉裏中心、會德豐廣場、1788國際大廈、越洋廣場和九百城市廣場組成“金五星”,樓宇經濟發達,高端商貿服務、專業服務、文化創意産業集聚效應明顯。蘇州河沿線依託濱河區位優勢,加快城市更新,文化休閒、商務商貿等功能日益凸顯,特色文化創意、網際網路金融等新興業態不斷涌現。北部擁有市北高新園區、環大寧市級商圈、環上大國際影視産業園區,生産性服務業發達,商業商務正從中端向高端發展,雲計算、大數據等資訊服務業發展勢頭迅猛,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等“四新”經濟蓬勃發展,已成為老工業基地轉型發展、産城融合綜合功能開發的典型示範區域。
(四)服務業創新載體豐富,新興業態不斷涌現。區域科技創新鏈較為完善,園區品牌、産業品牌、企業品牌日益顯現。張江靜安園、張江閘北園、市北高新、環大寧影視園等特色園區, Wework、上海創客中心等20多家品牌“眾創空間”以及各類産學研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為培育科技經濟和提升自主創新能級提供了豐富的創新載體,形成了涵蓋企業創新創業多層次、全過程的創新服務體系。同時,區內高附加值、高成長性的新興産業業態不斷涌現。截至“十二五”期末,全區擁有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總量突破234家,居中心城區第三位;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總量達到76家,總量位居中心城區第二位;上海市創新資金項目195項,國家創新基金項目53項,居中心城區第三;上海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95項(14、15兩年),居中心城區第一。新興金融、健康服務、雲計算、節能環保、跨境電商、分享經濟和智慧研發等新興産業形成了一定影響力,匯聚了大量區域性的設計總部及行業領軍人才。區域創新要素集聚和創新環境基礎為靜安打造全國創新創業高地提供關鍵優勢。
(五)服務業改革基礎較好,發展環境不斷優化。“十二五”期間,原閘北區作為上海市唯一的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區在商事制度改革、服務業體制機制突破和服務業標準體系建設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舉措。原靜安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投資貿易便利化等方面也取得了重大突破。兩區長期探索形成的服務業綜合改革基礎、創新機制和特色做法為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積累了豐富經驗。隨著區內高端服務業的不斷集聚,靜安區率先進入國際化制度環境、國際化生活環境、國際化文化環境等綜合環境打造階段,在産業發展軟環境的塑造上,推出了一系列針對白領群體多元化需求的樓宇服務、“白領驛家”等服務功能,不斷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務水準,在商業商務服務環境、城市管理水準、社會公共服務和國際開放程度等方面形成了綜合競爭力,助推了服務經濟的高端化、國際化發展。已有改革創新經驗和政府服務理念為靜安進一步深化推進服務業體制機制改革、釋放改革紅利提供了紮實基礎。
二、“十三五”時期靜安區服務業發展面臨的形勢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也是靜安産業結構優化、産業能級躍升的重要戰略期。靜安區服務業發展面臨的宏觀環境更趨複雜,機遇和挑戰前所未有。
從國際來看,未來五年,世界經濟在深度調整中曲折復蘇、增長乏力,國際貿易投資規則重大變革將催生新的經濟秩序和開放格局。全球科技革命為服務業發展帶來諸多機遇,服務業集群化發展態勢愈加凸顯。資訊與網路技術的全面滲透和深度應用催生了大量新産業、新業態、新技術和新模式,引領全球産業加速、跨界融合發展,促使服務業模式和業態日新月異,為服務業發展提供新動力。
從國內來看,伴隨著我國經濟結構調整進程,産業轉型升級步伐加快,新常態將成為中國經濟發展中長期存在的特徵。“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等國家戰略的實施,以及中等收入群體逐步升級的消費需求,為服務業發展帶來了新空間。同時,國家出臺了加快發展生産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推進文化創意與設計服務和相關産業融合發展、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等一系列政策舉措,為服務業發展提供了新保障。
從上海來看,“十三五”是上海建成“四個中心”、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和建設卓越的全球城市的關鍵時期,進一步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是上海落實“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總體要求和推進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科技創新中心”的重要舉措。此外,上海堅持促進産業創新轉型,堅持培育新興産業和提升傳統産業相結合,“四新”逐步萌芽,逐步形成了一些值得關注的發展領域和頗具活力的“四新”企業,成為産業經濟發展的有力支撐。但目前也存在有效供給不足和能級水準不高、服務業發展區域間不平衡、技術創新對服務業的驅動和支援作用不足、服務業體制機制改革仍需深化等問題。
從靜安來看,原閘北、靜安“撤二建一”為新靜安産業體系加速向國際化、高端化發展提供了良好契機。市委、市政府明確提出新靜安區要“努力成為中心城區的新標桿、上海發展的新亮點”,我區將根據“強強聯合、優勢互補”的發展思路,以“功能再定位,産業再定義,資源再整合,價值再發現”為著力點,大力推進産業國際化、高端化發展,佔據新一輪産業發展的制高點。
三、“十三五”時期靜安區服務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十三五”時期,靜安區服務業發展將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按照上海2020年基本建成“四個中心”以及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總體要求,堅持“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的總方針,圍繞“國際靜安、圓夢福地”的總體目標,大力實施“一軸三帶”發展戰略,努力構建結構更加優化、佈局更加完善、特色更加鮮明、優勢更加凸顯的現代服務業體系,進一步發揮服務業在區域經濟轉型升級中的主導、支撐作用,進一步提升區域服務業發展的品質效益和競爭實力。
(二)基本原則
一是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促進全區資源要素合理流動和集聚。主動適應網際網路迅猛發展和科技升級換代的趨勢,進一步創新政府管理和服務,形成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的服務業發展推進格局。
二是改革引領,創新驅動。聚焦服務業領域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深化“雙試聯動”,完善服務業發展的制度環境。鼓勵引導企業深化推進技術創新、模式創新、業態創新和管理創新,通過創新引領驅動服務業發展。
三是精準定位,轉型升級。準確把握原閘北、靜安兩區服務業發展優勢,以高端化、國際化為導向,精準定位新靜安産業體系和核心競爭力,大力推進傳統産業轉型升級,優化産業結構,全面提升産業發展的品質和效益。
四是優化佈局,融合發展。落實“一軸三帶” 發展戰略,依託重點産業園區、服務業集聚區、功能性載體和平臺,引導各類服務業資源合理集聚,盤活全區産業發展的各類要素資源,促進優勢互補、特色發展和梯度分佈。
(三)“十三五”發展總體目標
繼續深化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繼承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經驗,繼續深化服務業重點領域的改革創新,完善産業發展的制度環境和政策環境,力爭形成靜安區示範經驗。高端現代服務業體系基本形成,改革創新成效居全市前列;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優化“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服務體系,全面深化改革釋放發展活力,進一步提升發展商貿服務業、開放發展金融服務業、集聚發展專業服務業、融合發展文化創意服務業,大力發展資訊服務業,壯大發展新興産業,加快建立與上海“四個中心”和全球科創中心建設功能相適應的産業體系;進一步突破服務業發展的體制機制管制約束,簡政放權、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完善公平開放的制度支撐環境;打造上海卓越全球城市的核心承載區、服務業高端化發展的引領區以及服務業體制機制改革的先行區。
——上海卓越全球城市的核心承載區。以“全球化、高能級”為導向,承載上海建設卓越全球城市的核心功能,與國際接軌的投資營商環境更加成熟,涉外經濟、總部經濟、樓宇經濟集聚度達到國內領先、國際較高水準,成為具有較強集聚和輻射功能、具備全球影響力的全球城市核心區。
——服務業高端化發展的引領區。以商貿服務、金融服務、專業服務、文化創意、資訊服務等産業為重點,積極培育服務業新産業、新業態和新模式,引導生産性服務業專業化發展並向價值鏈高端延伸,促進生活性服務業從“傳統服務功能”邁向“高端服務品牌”,引領上海市中心城區服務業高端化、國際化、品質化發展。
——服務業體制機制改革的先行區。依託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深入推進“雙試聯動”,積極爭取國家、上海市的大力支援,瞄準重點改革領域先行先試,在服務業市場準入制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領域率先突破,為服務業高端化、國際化發展營造制度健全、高效便利、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為全國服務業體制機制改革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試點經驗。
表1 “十三五”靜安區服務業發展主要指標
序號 |
主要指標 |
單位 |
2015年 |
“十三五”目標 |
1 |
服務業增加值比重 |
% |
94.5 |
95.5 |
2 |
服務業稅收比重 |
% |
94 |
95 |
3 |
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 |
億元 |
581.68 |
800 (年均增長6.6%) |
4 |
高新技術企業數 |
家 |
234 |
280 |
5 |
累計新增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 |
個 |
119(五年累計數) |
130(五年累計數) |
6 |
新增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機構數 |
家 |
40 |
60 |
7 |
涉外經濟稅收比重 |
% |
51.7 |
52 |
(四)“十三五”發展具體目標
一是對標國際,産業方向更加明確。推進服務業向價值鏈高端攀升,構建高端化、國際化的服務業體系,成為上海市中心城區高端服務業發展的標誌性區域。服務業增加值佔全區GDP比重達到95%以上;服務業稅收佔全區全部稅收比重達到94.6%以上。
二是深度融合,産業能級不斷提升。圍繞上海“四個中心”建設和南北産業的聯動融合,提升發展商貿服務業,開放發展金融服務業,集聚發展專業服務業,融合發展文化創意産業,壯大發展資訊服務業,産業融合發展程度持續深化,服務業的新技術、新産業、新模式、新業態不斷涌現。
三是聚焦重點,産業佈局不斷優化。著力實施“一軸三帶”發展戰略,提升發展南京西路兩側高端商務商業集聚帶,聚焦開發蘇州河兩岸人文休閒創業集聚帶,重點建設中環兩翼産城融合發展集聚帶,形成功能定位清晰、産業梯次分佈、聯動協調發展的服務業發展格局。
四是協調發展,産業生態更加和諧。聚焦創新平臺建設,為産業發展提供強勁技術支撐;加快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營造有利於激勵創新的制度環境;促進南北部産業鏈的互補發展和産業間的融合,整合打造現代服務業的全産業鏈解決方案,充分釋放經濟發展的潛力和活力。
五是深化改革,産業環境更加完善。全面深入推進服務業體制機制改革,適應服務業發展的基礎環境和相關制度更加完善,政府服務和監管水準全面提升,發揮市場與政府作用的有效機制取得一系列建設成果,重點産業的體制機制瓶頸不斷取得突破。
四、“十三五”時期靜安區服務業發展重點任務
圍繞“國際靜安、圓夢福地”的奮鬥目標,按照“一軸三帶”的發展戰略,堅持創新驅動和融合發展,進一步提升服務業發展能級,優化服務業發展格局,提高産業資源配置能力,強化服務業園區平臺支撐,不斷增強靜安區服務業發展的集聚度和輻射力。
(一)重點發展五大産業
1.提升發展商貿服務業
大力推動傳統商業轉型發展,健全立體化網路流通基礎設施,以電子商務、移動支付等新興商貿形態和技術手段為技術支撐,引導傳統商業企業與網路零售企業互通互融,構建全方位的行銷渠道。加快商貿新興業態發展,探索發展體驗型購物中心、買手制百貨、品牌整合店、主題概念店等具有市場潛力的新興業態,鼓勵打造個性化、主題性、體驗型的消費模式。依託國際消費城市示範區建設,積極優化區域商業環境,拓展總部型經濟,增強奢侈品、化粧品、醫藥等重點商業領域的集聚效應。引進各類貿易服務商、跨國採購商、渠道商、零售商等企業主體,積極打造上海國際貿易中心總部企業集聚區。推動發展便利化、綜合化的社區商業新模式,完善社區商業服務功能。
2.開放發展金融服務業
打造多元化結構的金融集群,穩步發展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優勢金融行業。推動網際網路金融、私募股權投資、創投基金等新興金融的集聚發展,促進傳統金融與新金融交互轉型。推動信息安全服務、資産管理、數據分析等金融後臺服務業發展,大力引進證券期貨、融資租賃、股權投資等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培育發展第三方支付、眾籌等網際網路金融業態,積極發展藝術品鑒定、保險、拍賣等文化金融服務。積極引進與新興金融發展密切相關的企業和仲介機構,營造新興金融發展的大生態圈。推動跨國金融業態的創新和金融業的開放發展,加速各類金融業態與實體經濟的深化融合,為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增量和功能支撐。
3.集聚發展專業服務業
大力引進國際知名公司,積極培育國內品牌企業,鞏固人力資源、檢測認證、管理諮詢、法律服務、會計審計等專業服務産業的發展優勢。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品牌效應,促進基於網際網路的人力資源服務産品創新和技術創新,逐步形成以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為主,派遣、培訓、招聘、測評、高級人才推薦、人力資源管理諮詢等品種齊全、覆蓋完整的人力資源服務産業鏈。依託“國家公共檢驗檢測服務平臺示範區”,吸引各類檢測認證機構、標準化組織集聚。大力發展面向重大裝備、戰略性新興産業、醫療健康和食品安全、節能環保等産業的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服務,保持檢驗檢測服務業發展的領先地位。圍繞創業孵化服務,大力發展市場化、專業化、整合化、網路化的眾創空間,推動有條件的企業建設産業驅動型孵化器。增強科技服務業對科技創新和産業發展的支撐力。大力支援專業服務企業拓展境外市場。
4.融合發展文化創意産業
推進文化産業體系建設,充分發揮上海大學上海電影學院優勢,借助環上大國際影視産業園區平臺,吸引頂尖企業和龍頭項目落地,逐步完善影視産業服務體系,積極探索“新業坊”國際影視示範園區等融合靜安特色風貌和産業發展的城市更新項目。加快昌平路創意産業集聚帶、張園創意經濟綜合體、巨富長歷史風貌區建設,發展時尚設計、文化傳媒、廣告製作、創意策劃、文化消費、文化休閒等行業,實現文化創意內涵式、集群式發展。抓緊引進區域設計總部、領軍人才,培育特色鮮明的新興企業,推進各類文化時尚活動,初步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文化創意産業高地。加強與各類金融機構合作,發展文化産品、智慧財産權、文化藝術品份額等要素交易,實現文化金融、戲劇産業等領域的突破和創新。
5.壯大發展資訊服務業
依託上海雲計算産業基地、大數據産業基地、國家數字媒體産業基地和國産基礎軟體基地,通過優質企業引進、存量企業做大、政策創新突破等多種手段促進大數據産業的內涵式發展。發揮市北大數據交易中心的平臺效應,積極推動雲計算和大數據相關技術研發和産品應用,引導數據資源合理分配和價值創新,努力打造全市乃至全國領先的大數據資源集聚地和大數據應用服務示範基地。繼續推進軌道交通、通信信號、數字內容、資訊服務外包等産業集群發展,著力提升軟體資訊服務業技術創新能力。
(二)積極培育新興産業
動態跟蹤“四新”發展特點,加強引導,積極培育新技術、新産業、新模式、新業態,重點關注網際網路+、物聯網、大健康、節能環保等領域新興技術的發展,打造區域經濟新增長點。
1.推動“網際網路+”發展
實施“網際網路+”戰略行動計劃,支援企業運用“網際網路+”思維和新一代信息技術,創新企業經營模式和領域,鼓勵發展網路視聽、網際網路娛樂、網際網路教育、供應鏈管理等新興領域。鼓勵以資訊資源加工和創新為主的數據挖掘、商業分析等新興服務形態發展,推動傳統商業模式向基於大數據精準化行銷的轉型。
2.推動物聯網發展
以市北高新園區、上海多媒體谷、上大科技園區以及龍軟資訊服務外包園、新民文匯基地、新華文化創新科技園等産業園區為載體,加快集聚物聯網行業領軍企業,開展智慧城市建設試點示範,進一步拓展精細化定制服務模式,以及“微生活”、“雲社區”等新興社區服務模式。重點發展物聯網在智慧物流、移動商務、食品溯源、智慧家居、智慧醫療、智慧城市管理等領域的應用,帶動IC卡、RFID電子標簽、NFC智慧手機、移動POS機、軟體平臺等相關發展。
3.推動健康服務發展
依託靜安在技術、資本、人才等優勢,積極引進國內外一流的健康服務企業,引導發展專業的醫學檢驗中心和影像中心。支援發展第三方醫療服務評價、健康管理服務評價及健康市場調查諮詢服務,探索社會力量提供食品藥品檢測服務,發展專業化、市場化的醫藥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發展健康保險,提供健康風險評估、健康風險干預等服務。鼓勵發展養老産業,適度開發社會化養老機構、老年公寓等,鼓勵發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文化創意、精神慰藉、法律維權等服務,支援開發滿足老年人需求特點的信息技術産品和服務。
4.推動節能環保産業發展
立足現有産業優勢,逐步做大做強節能環保産業,重點要推動網際網路+節能環保,發展分佈式能源微網、新型環境監測、智慧家居節能等領域的技術和産品。廣泛面向商務樓宇、老舊小區、産業園區等,發展樓宇智慧能源管理、城市更新節能低碳技術、綠色建築節能改造等産業。培育節能環保檢驗檢測産業,大力支援能源評估、能源審計、能效認證、節能改造和環境監測檢測、污染治理等節能環保服務業發展,打造具有靜安特色的節能環保産業集群。
(三)著力打造四類經濟形態
1.總部經濟
依靠靜安外向型經濟主導優勢,借助區域內高度發達的專業和金融服務業基礎,優化總部經濟發展環境,完善總部經濟政策體系,積極引進各類處於國際商務活動節點上的跨國公司和組織機構設立總部,推動一批産業層次高、帶動能力強的綜合服務項目落地,使靜安區成為上海集聚高端創新要素、嵌入全球創新網路的重要介面。依託長江經濟帶強大的製造業基礎和廣闊的消費市場空間,引導企業實施國際化戰略,構建全球服務網路。提高樓宇智慧化水準,為總部企業提供優質載體。搭建全球性資金、技術、資訊、人才等投資要素交流配置平臺,加快建設全球海外投資的樞紐中心。
2.平臺經濟
依託網際網路經濟快速發展潮流及自身産業基礎和優勢,支援網路交易服務平臺、資訊資訊服務平臺、網際網路金融服務平臺、線上線下結合和跨界業務融合平臺等機構落戶集聚。鼓勵金融服務、人力資源、檢驗檢測等行業企業打造高水準垂直電商平臺,在高端消費、養老服務、健康醫療、教育培訓、旅遊休閒等新興領域培育一批專業化平臺電商企業。創新交易方式和跨境電商服務模式,建設世界級跨境電子商務交易中心、平台中心、支付中心和服務中心。
3.樓宇經濟
繼續發揮區域內億元樓宇密集的優勢,加強新靜安金三角、金五星、大寧商圈等區域的樓宇連接,形成樓宇産業集群。因地制宜、分類處置,為總部企業、四新企業提供多樣化的産業載體與招商服務。通過産業選擇和引優淘劣引導樓宇産業有機更新,通過改造擴容、出售轉讓方式盤活樓宇資源。探索打造垂直城市,規劃建設樓宇綜合體,在樓宇中構造垂直型的産業鏈條和價值鏈條。
4.“四新”經濟
積極推動金融、文化、網際網路、專業服務等産業跨界交叉,催生發展出一批“四新”産業集群。開展實施“網際網路+”計劃,鼓勵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新興産業與商務、商貿、旅遊、教育等傳統産業合作,推動發展垂直電商平臺、智慧家居、網際網路醫療、網路教育等産業。佈局實施“文化+”計劃,充分整合新靜安傳統文化、工業文化、紅色文化、都市文化以及文化創意産業資源,推動文化與科技、旅遊、物聯網、家居等領域的深度融合。鼓勵推動“金融+”計劃,支援傳統企業、網際網路企業與銀行、保險、證券、信託、期貨、基金公司等傳統金融機構的融合嫁接。
(四)優化重點産業功能區佈局
按照“一軸三帶”的發展戰略,依託南京西路兩側高端商務商業集聚帶、蘇州河兩岸人文休閒創業集聚帶和中環兩翼産城融合發展集聚帶,合理佈局樓宇經濟、園區經濟,促進全區服務業聯動發展和均衡佈局。
1.南京西路兩側高端商務商業集聚帶
重點發展商務商業、金融服務、管理諮詢等高端服務業,進一步提升高端商務商業的活力、集聚度和影響力。加快形成全生活方式國際品牌目的地和時尚人群匯聚地,促進城市形態和生活方式向國際化轉變。提升梅恒泰“金三角”和靜安寺“金五星”商務品質,完成“興業太古匯”城市綜合體等樓宇建設,增強南京西路的承載和輻射能力。有序推進靜安寺、曹家渡等地區城市更新和商辦項目建設,提升商務商業承載能力。拓展江寧路、南陽路、奉賢路等後街功能,強化與南京西路的業態補充。依託常德路、陜西北路、江寧路等縱向道路,促進高端商務商業功能的拓展與延伸。推進國際時尚活動展示,打造昌平路創意産業集聚帶、江寧路文化街等特色街區。
2.蘇州河兩岸人文休閒創業集聚帶
重點發展高端商務商業、文化創意、新興金融、人力資源等現代服務業,推進高品質商務商業載體建設,塑造人文生態商務的新地標。積極引進高端商業品牌概念店、特色店和體驗店,推進高端酒店品牌和休閒娛樂業態集聚,打造高端特色明顯、人文內涵豐富的區域商圈。深化中國(上海)人力資源服務産業園區建設,積極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本土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打造全國重點人力資源服務樞紐平臺。推動文化創意與區域其他産業融合發展,建設中心城區歷史底蘊深厚、人文氣息濃厚的商務商業功能區。挖掘蘇州河兩岸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促進水岸文化、海派文化、工業文化、鐵路文化等多元文化交匯共生,成為靜安文化遺産、人文景觀、休閒設施、時尚品牌的核心集聚地帶。
3.中環兩翼産城融合發展集聚帶
南翼深化大寧地區聯動發展。依託環上大國際影視産業園區,以影視後期製作為重點,發展影視傳媒、動漫遊戲、多媒體軟體、創意設計等産業業態,促進區域資源整合和功能聯動,打造産學研融合的世界級影視基地。提升環大寧市級商圈能級,推進大寧久光百貨、大寧中心廣場等項目建設,佈局高端化、體驗型、主題型商業,成為繁榮繁華、活力時尚的北上海商業中心。
北翼促進市北園區深度轉型。加快雲計算、大數據、軟體資訊、檢測認證、節能環保等優勢産業發展,加大新興産業培育力度,形成以高新技術為特色的現代服務業集群。以生態化、智慧化為導向,開發一批符合總部型、創新型企業辦公的綠色低碳産業載體。做強園區專業孵化、人才服務、投融資服務、健康服務等功能平臺,不斷完善園區綜合配套服務體系。
4.整合提升大量中小園區
優化中國上海人力資源服務産業園區、環上大國際影視産業園區等重點園區的管理機制,加強區政府與市相關部門、高校園區的溝通協作,形成園區發展合力。通過“做強一批”、“做優一批”、“培育一批”和“調整一批”,引導和激勵各類産業園區加快提高産業集聚度和土地集約利用水準,推進中小園區轉型升級。鼓勵園區引進優質的創新創業服務機構,分類打造眾創空間,提升園區産業定位和專業服務水準。加快推進舊園區舊廠房改造升級,引入有品牌、有實力的社會資本和專業團隊參與聯動開發和園區運營管理。
五、“十三五”時期靜安區服務業改革重點任務
深化推進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與複製推廣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雙試聯動”。進一步理清政府和市場的關係,著力突破制約服務業發展創新的體制、機制和管制束縛,深化簡政放權,釋放改革紅利,激發市場活力和區域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完善服務業發展環境。
(一)積極突破産業發展的體制機制瓶頸
商貿服務業方面,爭取海關支援,優化企業通關服務,為企業的進口樣品、耗材等提供通關便利。加強與國檢的溝通合作,進一步拓展預評估商品覆蓋面,為更多的商貿服務業提供便利的進出口辦理環境。金融服務業方面,從區內跨國機構和總部型企業需求出發,探索開展各類金融創新業務,鼓勵本區金融機構參與自貿試驗區金融創新。人力資源服務業方面,進一步優化行業行政審批制度流程,積極爭取國家人力資源服務業對外開放措施及其他相關改革開放措施在園區試點先行。檢驗檢測服務業方面。繼續爭取國家及市級層面支援檢驗認證領域相關改革政策措施優先在“示範區”試點,成為“自貿區”檢驗檢測領域政策的“中試田”。繼續深化行業市場化改革,推進檢驗檢測第三方採信試點,進一步擴大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的適用範圍。鼓勵檢驗檢測機構通過兼併收購做大做強。文化創意産業方面,依託環上大國際影視産業園區和江寧路、陜西北路文化街等重點區域的打造,支援提高影視、藝術類企業名稱註冊流程便利化程度,營造更為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支援民營文化創意類産業發展。資訊服務業方面,促進政府數據資源開放和數據資源共用,依託大數據交易平臺,探索推進大數據産業領域標準建設,規範産業發展環境。
(二)推進政府管理創新
深化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推進企業登記便利化,完善企業準入“單一窗口”制度。鞏固落實“先照後證”、“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等改革舉措。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完善網上辦稅項目範圍,擴大網上審批備案事項。
完善事中事後綜合監管機制。搭建靜安區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平臺,形成以綜合監管為基礎、以專業監管為支撐的事中事後監管體系。深化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推進市場監管的透明化和規範化,嚴格落實“雙告知”、“雙隨機”抽查機制,建立登記註冊、行政審批、行業主管相銜接的市場監管制度。探索社會力量參與監管機制,引導專業服務機構、社會組織以及其他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監督。
持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深化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建設,加強信用資訊歸集,建立數據對接、更新、共用機制,依法公開政府公共信用資訊。搭建靜安區社會信用資訊公共服務平臺。推進信用資訊廣泛應用。強化政府示範應用,著力探索信用資訊(産品)在市場監管、安全生産、土地監管、公共安全、社會保障、特定人群管理等領域的應用,推進信用資訊和信用産品在投資、貿易發展等經濟交易中的應用,激發市場需求。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清理區級、街道(鎮)行政權力、行政責任事項,依法編制靜安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推進新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加強軟硬體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加快網上政務大廳建設,建設網上政務“單一窗口”。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管理,規範行政審批申請接收行為,提高透明度和辦事效率。
(三)盤活産業發展資源要素
完善産業公共服務平臺。以人力資源服務産業園區、大數據産業基地、環上大國際影視産業園區為重點,鼓勵企業創新聯盟、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發展。開展形式多樣的行業發展論壇、企業沙龍、培訓講座等活動,加強行業企業的交流與協作。充分運用網際網路、信息化手段,積極搭建面向企業的各類公共服務平臺。
加強創新人才服務。積極鼓勵社會力量提供專業化服務,充分發揮企業在人才引進中的作用,形成政府、社會、企業共同參與人才服務的合力。進一步細化和落實戶籍入滬、配偶就業、子女上學、住房保障等辦法和措施。建立人才資訊庫平臺,動態掌握新靜安人才資訊,為全區人才分析及管理提供大數據支援。依託上海人才大廈人才現有的人事公共服務平臺,對所有入駐園區企業以及人才提供“一門式”服務,形成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樞紐基地。
鼓勵金融創新支援産業發展。依託張江高新區的科技融資服務平臺,組建包括科技園區、銀行機構、風險投資機構、擔保公司、行業協會以及專業融資仲介機構的靜安科技金融服務平臺,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風險投資(VC)、貸款擔保、資金融通、引進戰略投資者(PE)、上市融資等一系列專業化的融資服務。推動設立創客小貸,通過業務創新和模式創新,服務創業型小微企業發展。引導扶持區內企業借助網際網路非公開股權融資、上市掛牌等各類金融手段,拓寬融資渠道,借助資本市場發展。
盤活存量土地資源。對接市土地新政,創新完善存量土地用地政策,根據産業轉型升級的新方向,促進存量工業用地盤活,為原有産業轉型以及新型産業培育提供土地資源支援,提高土地資源産出效率。積極借鑒自貿試驗區工業、商業、辦公等綜合用地試點經驗,探索推進存量土地迴圈利用、工業用地全生命週期管理等創新試點。
(四)優化産業發展的基礎環境
完善服務業創新體系。發揮創新資源集聚優勢,大力實施科技創新的區域合作和聯動。建立産學研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加強産學研合作,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技術資源對外開放合作交流,促進科技創新成果的産業化進程。大力促進眾創空間培育和優化,為服務業創新發展提供載體支援和服務保障。加強區域創新創業的影響力宣傳,營造全區服務業創新發展的良好氛圍。
建立健全服務業標準體系。圍繞規範服務行為、提高服務品質和提升服務水準,創新構建服務業標準體系,強化服務業品質標準的貫徹執行。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和企業作用,研製、發佈和使用行業標準。逐步擴大服務業重點行業標準化示範試點範圍,鼓勵檢測認證企業參與國際國內標準制定。
完善智慧財産權服務體系。依託智慧財産權綜合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全方位的智慧財産權政策服務、託管服務、質押融資服務、教育培訓服務等,提升智慧財産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準。扶持科技企業開展專利申報,推進智慧財産權試點、示範企業和優勢企業的建設。探索專業細分領域智慧財産權資本化交易試點,促進智慧財産權成果資本化、産業化。切實加大保護智慧財産權執法力度。
六、“十三五”時期靜安區服務業發展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部門聯動,落實組織保障
依託靜安區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我區服務業發展和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相關工作推進機制,強化部門分工協作,建立健全服務業發展改革例會制度,形成部門工作合力。深入開展對服務業重點産業領域的調查研究,及時跟進服務業發展動態,挖掘産業企業面臨的瓶頸問題,形成問題導向、向上訴求、點上突破的改革路徑。加強對服務業發展改革任務的項目化督查,明確重點任務的部門責任分工和時間進度,確保試點有序推進。建立部門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將服務業發展以及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納入區政府部門年度考核體系。
(二)加大資金支援,完善産業政策
建立健全靜安區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扶持體系,加強部門統籌,完善政策運作機制,對服務業發展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進一步聚焦傾斜,鼓勵區內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根據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要求,建立我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以項目為主體支援服務業發展,並探索創新更加符合服務業發展需求特徵的資金扶持方式。探索設立由政府發起、社會資本參與的靜安區産業母基金,爭取以較少的資金撬動社會更多的投資。鼓勵各類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機構面向服務業企業開展業務,引導投資機構擴大對成長型優秀服務業企業的業務規模。
(三)依託項目支撐,強化招商引資
建立健全新靜安招商引資和項目推進工作機制,建立重大項目綠色通道、目錄清單、責任進度表,全面形成合力推進項目吸引落地和開工建設。瞄準商貿服務業、專業服務業、文化和創意産業、金融服務業、軟體資訊服務業等重點産業,探索産業集群引進和産業鏈引進,改變單一的項目招商模式,利用載體資源,以商招商。積極吸引專業化的招商仲介機構,利用各類企業和仲介機構等所擁有的資訊渠道和産業資訊,探索購買服務、政商互動、合作共建等多種形式,引進優質項目。借助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仲介力量進行社會化招商。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靜安區科技創新與發展
“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2016年12月30日)
靜府發〔2016〕20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彭浦鎮政府:
《靜安區科技創新與發展“十三五”規劃》已經區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靜安區科技創新與發展“十三五”規劃
“十三五”時期是靜安區加快轉型升級、深化改革創新的重要五年,特別是在國家大力推進“一路一帶”戰略、上海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大背景下,科學編制靜安區科技創新與發展“十三五”規劃,對於全面推進科技創新、優化産業結構、強化科技應用示範、提升靜安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具有重要意義。
一、“十二五”期間靜安區科技創新與發展的基本概況
(一)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間,靜安區科技創新與發展成效顯著,主要體現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創新經濟總量實現突破。截止2015年底,全區科技企業實現總營收入1200億元,同比增長22%,完成稅收總額110億元,同比增長21%,其中區級稅收29億元,同比增長20%。2015年軟體與資訊服務業實現總營收入突破400億元,同比增長10.2%,稅收總額14.7億,同比增長20.8%。其中區級稅收6.6億,同比增長20%,佔比達7.3%。
二是重點産業形成特色亮點。“十二五”期間,靜安區主動對接國家和上海市發展戰略,不斷提升區域戰略性新興産業的能級水準。其中,雲計算、大數據、軟體資訊服務業、高技術服務業等獲得較大發展,形成了亮點,顯現了特色。特別是軟體資訊服務業等方面總收入和增幅持續處於全市領先地位。
三是科技創新能力大幅提升。“十二五”期間,全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總量達到235家,超出規劃目標,居中心城區第三位。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總量達到76家,總量位居中心城區第二位。上海市創新資金項目195項,國家創新基金項目53項,居中心城區第三。此外,各類科技軟體類項目獲得資助近600余項,爭取到國家和上海市科技扶持資金總量近5億元。
四是園區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十二五”期間,閘北園、靜安園被統一納入“張江自主創新示範區”,新靜安區的張江高新園區面積達到17.5平方公里,園區載體建設面積突破600萬平米。靜安區現有國家級科技孵化器3家,市級孵化器 8家,眾創空間5 家。創建了多個國家級産業園區,科技企業集聚明顯,特色産業突出,重點園區轉型發展已經形成了明顯的示範效應。
五是“四新”經濟形成先發優勢。“十二五”期間,出臺了促進“四新”經濟發展實施意見,掛牌了“上海市雲計算産業創新基地”、“上海市檢驗檢測認證服務産業創新基地”和“上海市網路視聽産業創新基地”,推進了網際網路金融與文化創新園區發展,成立了“7立方-靜安科技文化創意産業園”、“冠生園網際網路金融園區”,形成了“昌平路靜安文化創意産業集聚帶”,以800秀等産業集聚區為載體入駐了400余家企業。
六是區域創新品牌日益顯現。“十二五”期間,原閘北區在全國科技進步考核中已經連續三屆被授予“全國科技進步先進區”稱號,戰略性新興産業形成了一定影響力,園區品牌、産業品牌、企業品牌日益顯現,特別是在基礎軟體、雲計算、大數據、軟體資訊服務業以及文化創意産業等領域形成了區域創新的品牌優勢。
七是公共平臺構建取得成效。“十二五”期間,靜安區基本形成了多層次的專業服務平臺架構,擁有2個國家級工程技術中心、3個國家級重點實驗室、4個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19個上海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9個上海市重點實驗室、17個市級企業技術中心、 11個專業技術服務機構、10個市級産業技術聯盟等一大批科技基礎性資源,有力地支撐靜安區科技創新與發展。
八是科技創新環境不斷優化。“十二五”期間,靜安區通過制定發佈系列政策不斷優化創新環境。發佈了《閘北區關於加快科技創新和推進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的實施辦法》、《閘北區促進重點服務業發展財政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見》、《閘北區關於加快雲計算産業發展的專項扶持政策》、《閘北區關於加快推進“四新“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靜安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靜安區增強企業科技創新能力的若干配套措施》等。
九是智慧財産權工作平穩發展。“十二五”期間,充分發揮區域智慧財産權戰略推進的協同工作機制,形成了智慧財産權聯合執法長效機制;推進了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智慧財産權服務託管和智慧財産權優勢企業培育等試點工作;出臺了《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管理辦法》、《智慧財産權託管實施意見》;建立了高效的智慧財産權服務專家顧問團。
(二)存在問題和短板
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靜安區科技創新取得了良好成效,為深度對接上海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打下了堅實基礎。但與此同時,科技創新與發展過程中也存在著一些短板亟待補齊。
一是綜合創新實力不夠強勁。主要是缺乏大學、科研院所、大型研發總部和大企業集團,導致綜合科技創新實力不夠強勁。
二是科技創新要素不夠集聚。主要是高端人才、社會資本和科技仲介等創新要素的集聚度不高,導致科技創新活力不夠充分。
三是科技園區發展不夠平衡。主要是一些園區缺乏好的管理團隊、運作模式和引導機制,導致園區發展品質參差不齊。
四是科技體制機制亟需改善。主要是各職能部門沿用已有的管理模式與科技創新主體之間的摩擦日益加深,項目和資金的申請審批流程繁瑣複雜,導致創新效率無法充分發揮。
二、“十三五”期間靜安區科技創新與發展的背景使命
靜安區的科技創新與發展在“十三五”期間面臨著國家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的大背景。“新常態”的核心要義是經濟發展中高速、産業發展中高端,區域科技創新與發展要契合國家中長期科技規劃綱要主要精神,要緊緊抓住中央推進創新驅動發展大戰略的歷史契機,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把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擺在核心位置考慮。
靜安區的科技創新與發展在“十三五”期間進入了上海向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進軍的新征程。上海在“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總方針的指引下,正積極創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要到2020年基本建成“四個中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重大戰略,科技創新與發展“十三五”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是“深化改革、深度轉型”,必須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和共用”的發展理念,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優化“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生態環境,深度對接上海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繼續聚焦“四新”經濟發展,積極探索中心城區創新發展新路徑。
靜安區的科技創新與發展在“十三五”期間體現出“中心城區新標桿,上海發展新亮點”的新定位。“撤二建一”後的新靜安要充分整合原兩區科技資源,實現1+1>2的優勢疊加放大效應。必須立足上海,思考全局,突破自身發展瓶頸,實現從要素驅動為主轉變為以創新驅動為主,在上海科創中心建設過程中發揮應有的作用,著力打造創新創業的活力城區。
綜合多方面的積極因素,“十三五”期間,靜安區的科技創新基礎良好,發展動力強勁,要正確把握時機、科學運用規律、創新運作方法、注重實際效果,實現科技創新跨越式發展。
三、“十三五”期間靜安區科技創新與發展的基本佈局
(一)指導思想
靜安區科技創新與發展要切實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主動對接“四個全面”的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和共用”的發展理念,積極發揮科技創新與發展的溢出效應、帶動效應和輻射效應,不斷促進科技産業的創新能力、持續提升創新經濟的能級水準、增強區域經濟綜合競爭力,深度對接上海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二)主要原則
堅持創新主體原則。激發企業科技創新主體的作用,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科技創新體系,做好創新服務的頂層設計與指導工作。
堅持市場配置原則。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不斷提高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不斷深化完善行政管理體制機制,推進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規律的機制建設。
堅持融合發展原則。注重産業發展、城市功能和文化內涵的深度融合,統籌協調優勢資源,積極推動科技與金融、科技與文化、科技與産業、科技與人才等多領域的融合發展。
堅持協同創新原則。有效匯聚創新資源和要素,突破創新主體間的壁壘,充分釋放政府、企業、研究院所的人才、資金、資訊和技術等方面創新要素的潛力。
堅持需求導向原則。按照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綜合運用規劃引領、政策推動等手段,推動科技創新滲透融合至社會經濟發展的各領域。
(三)總體思路
“十三五”期間,靜安區要根據深度對接上海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總體要求,堅持突出科技創新,強化科技産業,聚焦科技園區,推動創新創業的總體思路,緊緊圍繞創新資源的集聚力、創新成果的影響力、新興産業的引領力、創新環境的吸引力和區域創新的輻射力,探索新的科技管理體制、監管模式和服務方式,以科技創新推動産業結構調整升級,營造更加開放、包容、寬鬆的創新環境,努力使靜安成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沃土。
(四)發展目標
1.總體目標
“十三五”期間,要按照“國際靜安、圓夢福地”的奮鬥目標,緊緊圍繞“一軸三帶”的發展戰略,以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為導向,大力營造科技創新環境、深入推進園區轉型升級、不斷完善科技金融服務、持續推動創新人才匯聚,把靜安建設成為創新創業活力城區。
科技創新能力大幅增強。堅持以科技創新為導向,立足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實際需求,發揮科技創新資源配置對創新創業的支撐服務功能,充分運用政策的杠桿效應,引導市場主體不斷增強創新能力,通過科技創新與成果産業化的實踐,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新興産業集聚快速成型。堅持“一軸三帶”發展戰略,以推動新興産業集聚為導向,加快形成具有靜安特色的優勢産業集群,重點發展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提升産業能級、倍增經濟效益的戰略性新興産業項目,實現區域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和綜合競爭能力的提升,大力培育大數據、雲計算、移動網際網路等産業集群。
科技園區品牌更具特色。堅持高科技産業園區的主題化、功能化和品牌化發展導向,按照一流園區的創建標準,集合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全力打造形態與內涵相統一的科技園區,形成“投資向園區集約、服務向園區集中、企業向園區集聚、産業向園區集群”的科技園區發展格局。
創新經濟能級持續提升。堅持以商貿流通服務業、金融服務業、專業服務業、文化創意服務業、軟體資訊業等五大領域為發展導向,選擇基礎和條件較優的産業領域作為突破口,以提高科技含量、擴大支撐力和增強綜合競爭實力為核心要件,充分運用科技引領、滲透和推動作用,廣泛匯集有效的科技資源,實現以提高發展品質和效益為中心的創新經濟持續增長。
創新要素流動更加便捷。堅持“體制創新、機制創優”水準持續提升為導向,推進全球高端人才、知識、技術、資金等各類創新要素集聚,創新資源高效配置的重要承載區;做好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培育和集聚工作,用好各類創新創業人才,積極出臺管用、有效、實在的激勵措施,讓創新創業人才得到充分發展。
2.具體指標
“十三五”期間,靜安區科技創新與發展要完成具體指標體系如下表所示。
“十三五”期間靜安區科技創新與發展目標分解表
編號 |
目標分類 |
目標名稱 |
實現目標 |
1 |
科 技 創 新 能 力 提 升 |
高新技術企業 |
全區累計擁有高新技術企業總量突破280家 |
科技小巨人企業 |
全區累計擁有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達10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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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高新技術成果轉化 |
全區新增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130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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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
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項目達到3500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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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研發費用投入 |
研發投入資金達到30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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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以上科技項目 |
實現每年組織和輔導企業申報各類市級科技項目不少於150項,“十三五”末累計達到750項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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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産權創造 |
發明專利申請量累計不少於6000件,發明專利授權量累計不少於1600件。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企業申報不少於25家、上海市專利工作示範企業申報不少於5家 |
||
2 |
科 技 經 濟 能 級 提 升 |
産業集群建設 |
培育形成1個總收入累計超千億元級、2個總收入累計超百億元級規模的産業集群 |
高新技術産業總收入 |
實現重點領域高新技術産業累計總收入突破2500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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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軍企業培育 |
總收入超億元的科技企業達到90家,其中10億元以上企業達到12家,50億元以上2家 |
||
上市公司培育 |
推動股份改制企業累計100家以上,在各級市場掛牌上市企業數量達50家以上 |
||
3 |
創 新 平 臺 功 能 提 升 |
公共服務平臺總量 |
全區擁有市級研發公共服務平臺企業(項目)20家 |
工程技術中心 |
全區擁有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0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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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技術中心 |
全區擁有各類企業技術中心30家以上 |
||
人才實訓基地 |
建成3-5家符合靜安區五大産業導向的人才實訓基地 |
||
功能性服務平臺 |
建成靜安區社會信用資訊平臺、科技金融支撐平臺和人才服務平臺三大功能平臺 |
||
4 |
科 技 載 體 品 質 提 升 |
科技園區載體建設 |
張江高新區靜安區分園載體面積突破1000萬平方米 |
打造眾創空間 |
建成10個以上在全市具有影響力的眾創空間,吸引創客1000名以上 |
四、“十三五”期間靜安區科技創新與發展的主要任務
“十三五”期間,靜安區科技創新與發展的主要任務:
(一)創新人才集聚行動。依託中國上海人力資源服務産業園區的品牌優勢,把靜安打造成為上海創新創業人才集聚地,支撐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依託重點産業集聚産業人才。聚焦商貿服務業、金融服務業、專業服務業、文化創意服務業和軟體資訊服務業等産業,編制靜安區創新人才引進和開發目錄清單,建立靜安創新人才資源數據庫,定期發佈高端人才資訊和産業人才需求目錄。
依託“四新”經濟集聚創新人才。按照“四新”經濟特色産業基地建設和企業創新發展需要,建立具有産學研聯動聯合的實踐帶教機制,有針對性地培養“四新”經濟急需人才,建立為“四新”經濟發展定向提供人才實訓基地,力爭把“上海市軟體産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引進落戶靜安。
依託院士專家工作站集聚高端人才。依託區內多個院士專家工作站人才資源,重點支援在雲計算、大數據、檢驗檢測、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産業領域建立院士(專家)服務中心,發揮院士(專家)服務中心在高端人才集聚方面的積極作用。
依託人才評優機制集聚創業人才。切實推進“人才+項目”的捆綁模式,建立“創新 +創業”一體化人才柔性配置機制,對創新專才、極客等建立特殊政策,在人才公寓、醫療服務、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便利,並探索設立創業夥伴計劃,集聚創業人才。探索在國際化程度較高的眾創空間設立離岸創新創業基地。
依託創新人才資源集散地建設集聚海外人才。依託中國上海人力資源景氣指數發佈平臺的資源優勢,強化市場化的資源配置能力,發揮國外人力資源仲介平臺功能,為靜安科技創新和産業發展引進和培育一批具有海外背景的高端人才集聚。
(二)眾創空間構築行動。把握網際網路環境下創新創業的特點和需求,通過市場化機制、專業化服務和資本化途徑,建設市場化、專業化、整合化、網路化的眾創空間,為廣大創業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創業服務,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支援和保障。
促進眾創空間培育與優化。大力支援區內眾創空間的發展,通過政策引導和創新創業環境提升,吸引龍頭企業、科研院所、高校、創業服務機構、投資機構和專業團隊等,建設一批産業建設有特色、環境建設有亮點的眾創空間,推進園區和樓宇的騰籠換鳥。運用“網際網路+”的技術和理念,推動技術、文化和商業模式的融合創新,為金融、商業、時尚、傳媒及生活服務等領域提供解決方案。通過創新與創業相結合、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孵化與投資相結合,以專業化服務推動創業者應用新技術、開發新産品、開拓新市場、培育新業態。
構建眾創空間合作交流平臺。成立靜安區眾創空間聯盟,搭建眾創空間合作交流的平臺,定期舉辦各種交流活動,為區域內眾創空間搭建一個合作交流、資源共用的平臺,橫向打通眾創空間的優質服務資源,縱向打通創新創業的全鏈條,推動創新創業服務資源的開放共用與銜接,促進各眾創空間資源的互聯互通,調動全社會創新創業要素,降低創業者的創業成本和門檻。分享各眾創空間的發展經驗和案例,促進各眾創空間的聯合發展,提升靜安區眾創空間整體發展水準,為創業企業入駐眾創空間建立廣闊渠道。
制定眾創空間發展扶持措施。對接眾創空間發展需求,集聚創新創業資源,激發創新創業活力。支援社會力量參與眾創空間建設,鼓勵利用已有工業廠房、倉儲用房和商業商務樓宇等存量房産改建和新建眾創空間。完善集中登記制度,為創新創業主體提供申辦登記便捷服務。鼓勵眾創空間建設專業服務平臺,為創業企業提供優惠、低價的辦公場地,有效降低創業成本。
營造眾創空間集聚發展氛圍。倡導創新改變生活、創業實現價值的價值導向,充分發揮創客空間、創新創業組織等作用,培育社會大眾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構建線上、線下創新創業宣傳傳播機制,通過新媒體、新方式,廣泛宣傳創客、優秀創業導師、天使投資人、孵化器管理者在創新創業活動中的典型案例,傳播創業理念、推廣創業活動。
(三)重點産業壯大行動。通過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優化創新創業生態鏈條,著力推動靜安南北産業融合新生,重點聚焦軟體資訊服務業、檢測認證服務業、人力資源服務業、金融服務業和文化創意産業,形成若干個具有影響力的重點産業,催生新的産業集群,增強區域核心競爭力。
推動産業集群壯大優勢産業。根據靜安的産業優勢,依託上海雲計算産業基地、上海大數據産業基地、中國(上海)人力資源服務産業園區、國家公共檢驗檢測服務平臺示範區、環上大國際影視産業園區等平臺載體,重點發展和推進以雲計算、大數據為代表的資訊服務業、人力資源服務業、檢測認證服務業、文化創意服務業等多個具有産業鏈關聯、技術鏈互補、市場上共用的産業集群,促進軟體和網路深度耦合、軟體和硬體、應用和服務緊密融合,通過相關領域産學研合作推進産業鏈、價值鏈、創新鏈的加速形成,促進優勢産業能級提升。
加強政策聚焦壯大主導産業。基於雲計算、物聯網、移動網際網路、下一代網際網路等新興服務模式、商業模式,聚焦發展軟體和資訊服務業,著力提升軟體資訊服務業技術創新能力。制訂出臺《靜安區科技創新與發展的實施意見》、《靜安區關於關於加強智慧財産權建設,支撐創新創業活力城區的實施辦法》、《關於促進眾創空間發展,建設創新創業活力城區的實施辦法》以及《靜安區關於促進大數據産業發展的實施辦法》等政策支撐體系,大力推動以雲計算、大數據等為核心的主導産業發展。
加快創新發展壯大新興産業。推動傳統産業技術改造和能級提升,促進傳統“+網際網路”資源的融合發展,實現創新成果和技術的産業化;聚焦“網際網路+”領域衍生出來的新興産業,實施重大科技創新項目,促進科技成長型企業發展,促進産業競爭能力和産業規模效應提升,尤其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人工智慧、無人駕駛、人機互動、虛擬現實等新技術的推廣應用。以人工智慧、機器人、3D列印、智慧製造為代表的智慧製造技術,促進和提升産業鏈之間的競爭能力,形成産業鏈上下游的企業、産品和技術融合,實現創新突破。
強化扶持力度壯大特色産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進我區特色産業快速發展,實現技術、産品、市場和應用等方面聯動發展,提升特色産業能級。基於我區強大的軟體和資訊服務業基礎,實施“網際網路+”與商務商貿、旅遊、教育等傳統産業合作,推動發展垂直電商、智慧家居、智慧醫療、網際網路教育等産業,同時加大對信息安全、多媒體軟體、BIM等産業細分領域的關注;基於我區文化創意産業的蓬勃發展,實施“文化+”,推動文化創意與科技、旅遊、物聯網等融合,大力發展工業設計、影視製作、數字出版、網路視聽、時尚産業等;基於我區金融服務業的集聚發展態勢,鼓勵推動“金融+”,支援傳統企業、網際網路企業與銀行、保險、證券、信託、期貨、基金公司等傳統金融機構的融合嫁接,加強金融與文化産業的融合,培育發展各類新興金融産業和金融産品。
(四)市場主體集聚行動。依託靜安區現代服務業發展優勢,積極推動科技龍頭企業、具有“四新”特徵的中小創新型企業和國際科技仲介服務機構等市場主體集聚,成為引領區域科技發展的創新主體。
引進一批行業領軍企業。在軟體資訊服務業、人力資源服務業、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業、金融衍生服務業和文化創意産業等重點服務業領域內,引進一批國內外知名企業、跨國公司來我區設立地區總部、服務中心、分支機構、研發中心等,並圍繞領軍企業打造産業鏈、佈局創新鏈、形成價值鏈,助力領軍企業實現跨越式發展。
培育一批科技龍頭企業。利用張江高新區政策優勢,鼓勵一批在行業領域具有創新能力強、輻射範圍廣、發展前景好的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成為科技龍頭企業;引導創新資源向這些企業聚焦,推動其成為靜安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高新科技突破的領跑者;並加快形成以龍頭型科技企業為主,中小型科技企業為輔的科技産業生態圈。
扶持一批“四新”經濟企業。把握“四新”經濟發展特點和趨勢,形成新興商務模式、新興貿易方式以及智力密集型産業,促進靜安現代服務業的創新轉型。重點發展三類:第一類“從製造到智造”,引領製造業發展趨勢的重點方向,如基於工業的系統整合、光伏産業、智慧電網産業等;第二類是“從製造到製造+服務”,引領製造與服務相互融合的先進方向,如智慧醫療、智慧研發、新型節能環保産業等;第三類是“從服務到服務”, 引領跨界融合催生的新型服務業態,如網路安全、跨境電商、網際網路教育、檢驗檢測産業、大數據産業、物流供應管理、新興金融等。
集聚一批科技仲介服務機構。大力發展智庫産業,聚焦一批國內外知名的科技服務仲介機構或企業,重點聚焦外商獨資的財務諮詢、法律諮詢、管理諮詢、專利代理等國際知名科技仲介服務機構落戶靜安。通過搭平臺、聚資源、匯才智,鼓勵國際科技仲介機構帶項目、帶資源入駐靜安,形成科技資訊發佈、科技成果展示交易、科技投融資服務等於一體的智庫産業集聚帶,使科技仲介服務産業成為靜安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亮點熱點。
(五)科技園區提升行動。依託張江園區的品牌優勢,圍繞靜安園特色産業的培育和園區産業能級的提升,切實打造好轉型發展示範區、科技創新活力帶。
加快園區産業載體建設。閘北園和靜安園覆蓋面積達17.5平方公里,目前可用載體面積超過600萬平米,未來要加快産業載體建設速度和規模,規劃樓宇總建築面積630萬平米,其中商辦樓330萬平米,中北部園區可用載體面積超過300萬平米,在建以及未來規劃建設載體面積超過200萬平米。
加快園區産城融合發展。統籌協調製訂兼顧各類園區、總體效能最優的産城融合方案,在蘇河灣區域堅持園區建設和區域開發並舉,體現蘇河灣宜商宜居、高檔高端;在大寧地區在推進環上大國際影視産業園建設同時,注重“園區、社區、校區、廠區、商區”的“五區”聯動對接;在市北高新園區積極完善商業城市生活服務配套,統籌商務商業住宅等項目,提升商業、文化、娛樂、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功能,促進市北地區形成較為完善的生産、生活、生態功能。蘇州河兩岸人文休閒創業集聚帶,突出文化創意、商務商貿、休閒旅遊、生態宜居四大功能。中環兩翼産城融合發展集聚帶,承擔創新創業活力策源功能,依託市北高新園、環大寧商圈、環上大影視基地和廣闊發展腹地,推動商業街區、産業園區、大學校區、居住社區的聯動發展。
推動園區産業生態發展。將市北高新園區建成國家級生態工業示範園,實現綠色發展、低碳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産業生態環境;依託人力資源産業園,為科技創新培養輸送全球化國際化人才;依託國家數字媒體技術産業化基地,發展多媒體、影視産業的文化産業新高地;依託上大科技園改造升級,推動影視後期製作、動漫遊戲,以及“網際網路+”的産業發展;打造冠生園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建設,推動總部型網際網路金融機構的聚集與創新。
推動市北高新園區持續升級。將市北高新園區打造成為新靜安的重要經濟增長極、上海中心城區園區的領頭羊、全國産業轉型的示範基地。園區以“深度轉型、內涵發展”為主線,以“園區基地化、基地項目化”為導向,以建設國內一流、國際有一定影響力的科技園區為總體目標,圍繞園區主導産業重點打造國家級雲計算産業基地、節能環保産業基地、檢驗檢測服務業基地,不斷擴大市北高新在長三角乃至全國的佈局及品牌影響力。
1.加大戰略性新興産業培育力度
(1)雲計算和大數據産業
以建設上海市大數據産業基地為突破口,積極佈局雲計算和大數據産業,並以大數據應用作為産業發展的重點,挖掘數據資源的價值,推動雲計算和大數據相關技術研發和産品應用,以産業鏈帶動服務鏈、創新鏈,集聚上下游企業,力爭到“十三五”末,初步形成服務創新、技術創新、應用領域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協同推進的産業發展格局,努力打造全市乃至全國領先的大數據資源集聚地和大數據應用服務示範基地。
(2)節能環保服務業
“十三五”期間要充分依託“國家級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的品牌,結合園區發展服務業的特色,順應國家産業導向,大力推進節能環保服務業的發展,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務模式。
2.加速推進優勢産業發展,集聚資源“招大引強”
(1)軟體和資訊服務業
圍繞“智慧終端+內容分發渠道+應用軟體與數字內容服務”的産業生態系統,加快研發面向多終端的作業系統,重點突破信息技術服務支撐工具軟體開發,構建系統應用軟體開發商、終端設備製造商、網路運營服務商、數字內容分發提供商等多方參與,合作共贏的應用推廣體系。從産業聯動上,借助上海新幹通、上海通號、上海中鐵通信等領軍型科技企業和園區豐富多樣的服務業門類,加強不同服務業間的相互聯動,面向裝備製造、食品、能源、金融、電信、交通、物流等行業需求,培育集諮詢設計、整合實施、運作維護於一體的大型系統解決提供商,提供更加成熟的行業解決方案。
(2)檢驗檢測服務業
“十三五”期間,要通過引進和培育檢驗檢測企業,擴展檢測範圍,搭建園區檢驗檢測公共技術平臺,實現對園區企業乃至上海企業檢驗檢測的一站式服務,在打造市北檢驗檢測産業亮點的同時,服務園區其他産業的發展;聯合區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對具備産品標準優勢有意參與標準制定的檢驗檢測類企業進行重點培育,支援協助該類企業參與到對口行業的標準制定工作中去;探索國際峰會、産業論壇、業務合作、共建研究室等多種形式,創造機會使檢驗檢測企業與區內外的國際知名機構合作,通過國際引進和吸收提升産業能級。
3.挖掘和培育亮點企業,努力打造新興産業集群。
在明確主導産業的前提下,著力豐富園區服務業門類,一方面重點關注並引進如“風語築”類在細分領域處於領先地位、具有鮮明特色的亮點企業,利用其龍頭效應集聚相關行業領域的其他企業;另一方面以聚能灣孵化器為主要抓手,對於在孵的亮點企業予以政策和資源傾斜,推動企業的高速成長。
(六)科技文化融合行動。要加快發展文化創意産業,依託環上大文化創意産業集聚區建設實現可持續的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
打造環上大國際影視産業新高地。集聚一批以影視金融、版權交易、影視後期製作為核心的文化創意企業,實現以科技型綜合性科技園向文化科技創意園的轉型,同時建立創意教育與研究、創意開發與産業、創意文化與社區結合的創新體系,匯集上海和全國的影視資源,吸引全球優質影視資源。
聚焦五區聯動推進科技與文化融合發展。緊緊圍繞中部地區環大寧商圈和大延長校區及周邊融合發展契機,推進“園區、商區、社區、學區和廠區”的五區融合共生發展格局,進一步體現上海中心城區的文化影視、商、學、研、住的高度融合,形成人氣、創意、産業和活動等高度集聚的市級公共活動中心。
重點推進科技文化整合的支撐性項目。充分利用靜安的歷史文化資源和良好的生態環境,著力發展廣告設計、建築設計、時尚設計等,積極吸引國內外知名的文化創意企業集聚,舉辦各類國際性科技文化活動,提升文化創意産業實力。提高科技文化創新資源的開放共用效率和專業化服務水準,重點建設影視製作技術、影視與藝術交流、影視雲智慧服務等三大支撐性平臺項目。
(七)公共平臺創建行動。緊緊圍繞“建設上海科技創新中心”這一主題,積極打造創新型産業功能平臺,以前瞻性的佈局引領新興産業創新發展。
抓好服務型平臺的建設。發揮好區信用資訊服務平臺、金融服務平臺,以及人才服務平臺的産業支撐功能。完善區創業培訓、創業輔導、人才服務、技術支援等公共服務。支援舉辦創業沙龍、創業大講堂、創業訓練營、創新創業大賽等平臺活動。
抓好技術創新型平臺的建設。整合多方資源,聚焦重點産業,創建市級以上的工程技術中心,打造國産基礎軟體綜合實驗室,實現創新突破的引領和服務功能;鼓勵區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重點企業的資訊公開、資源開放,引導科技型企業自主成立企業商會或社會組織,促進高校與企業,企業與企業間的共用與合作。
抓好産業發展型平臺建設。聚焦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移動網際網路、文化創意等産業領域的重大科技創新,重點推進上海數據交易中心建設、浪潮雲服務總部建設,促進我區戰略性新興産業快速發展。
建設社會信用資訊平臺。推進區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充分整合政府和社會的信用資訊,借助信用資訊(産品)使用,提升行政服務效能,完善政府聯動監管,尤其在克服傳統手段難以服務和管理“四新”企業方面,增強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通過信息化建設擴大政府公共信用資訊的供給,進一步夯實社會信用資訊基礎,大力支援社會徵信發展,形成低成本、高效率的市場體系,為創新發展構建良好的市場環境。
(八)科技金融助推行動。調動科技和金融這兩個生産力中最為活躍的因素,推進科技金融服務創新,加快科技與金融的融合發展,發揮科技金融對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支撐作用。
構建科技金融服務平臺。依託張江高新區閘北園、靜安園的科技融資服務平臺,組建包括科技園區、銀行機構、風險投資機構、擔保公司、行業協會以及專業融資仲介機構的科技金融服務平臺,為靜安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風險投資(VC)、貸款擔保、資金融通、引進戰略投資(PE)、上市融資等一系列專業化的融資服務,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壓力。鼓勵和推動國內外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高技術産業投資公司在靜安設立下屬持牌金融機構或新型金融企業,充實地區科技投融資機構儲備。依託靜安區金融外資實驗建設打造跨國股權投融資平臺,實現創新資源與投資資本的對接活動,為科技投融資牽線搭橋。
鼓勵金融與網際網路的融合發展。加快推進冠生園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建設,推動總部型網際網路金融機構在靜安區的聚集與創新。支援有經驗、有實力、有信譽的境內外機構設立第三方支付、金融資訊服務、智力股權投資、微金微貸等領域的創新。鼓勵傳統銀行、證券機構通過網際網路手段為科技型企業提供投融資服務,促進融資創新與區域科技型企業發展需求的有效對接。
完善科技投融資服務體系。探索設立由政府發起,社會資本參與的靜安區創業投資基金,為初創型科技企業提供資金支援。大力發展天使投資,鼓勵市場化機製成立的科技銀行、融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科技保險機構入駐靜安,針對不同階段、不同類型的科技企業的不同需求,為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
(九)智慧財産權培育行動。完善智慧財産權扶持政策,營造良好的智慧財産權保護環境,加強智慧財産權運用和保護,支撐上海市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強化企業為主體的智慧財産權工作機制。注重智慧財産權品質和效益,重點鼓勵申請發明專利、PCT國際專利等。推行《企業智慧財産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完善智慧財産權試點、示範園區和專利工作試點、示範企事業單位管理辦法,將智慧財産權管理融入研發、生産、銷售、進出口等環節,提高企業管理和運用智慧財産權能力。鼓勵發明創造和創新創業,以智慧財産權激勵有效提升中小微企業創新活力。
推動智慧財産權密集型産業發展。依託市北高科技園區,建設智慧財産權密集型産業集聚區,推行集群管理,形成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擁有智慧財産權的創新型企業和産業集群。鼓勵和支援産業集聚區、行業和企業開展專利佈局,實施專利導航試點項目,在雲計算、大數據等優勢技術領域形成一批專利組合,構建支撐産業發展和提升企業競爭力的專利儲備。提升智慧財産權為眾創、眾包、眾扶、眾籌和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服務的能力。
大力發展智慧財産權服務業。制定促進智慧財産權服務業發展的系列政策,推進全區統一的智慧財産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鼓勵和支援智慧財産權服務機構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智慧財産權託管等服務。開展智慧財産權服務品牌機構建設,著力培育一批熟悉國際規則、具備實務操作能力和較強競爭力的高端智慧財産權服務機構。推動建立區智慧財産權服務業協會(聯盟),統一智慧財産權服務業規範,開展智慧財産權服務相關領域標準化試點示範建設。
探索智慧財産權金融創新。完善智慧財産權投融資政策,支援銀行、證券、保險、信託等機構廣泛參與智慧財産權金融服務。進一步促進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工作,加強智慧財産權融資服務,建立智慧財産權質押融資市場化風險補償機制,簡化質押融資流程,拓展質押業務。探索開展專利保險試點,鼓勵以授權專利為標的向保險公司投保,防範專利被侵權風險。
(十)創新環境打造行動。加強創新資源和政策統籌協調力度,把各類有利於推進科技創新的政策協調配套好,營造服務大眾創新、萬眾創業的良好環境。
做好企業服務環境建設。從一般性服務向內涵式服務轉型,從粗放式服務向分門別類的個性化、精細化服務轉型,從“硬”服務向“軟”服務轉型,營造出鼓勵支援科技創新良好氛圍和暢通的溝通渠道。
做好政策支撐環境建設。從直接資助逐步向間接資助轉型,從單一的財力導向向財力與潛力導向並重轉型,由單一的專家打分制項目評審向政府、專家及第三方評估機構綜合評定模式轉型,讓更多有潛力的企業獲得支援。
做好市場激勵機制環境建設。強化市場對創新資源的配置能力,完善産學研用合作機制,探索科技成果轉化實現機制,建立和完善企業創新項目的技術支撐環境和服務體系,提高企業創新效能。
做好體制機制環境建設。強化企業服務的“一門式”服務模式,把行政審批權下放工作做到實處,制定政府行政管理“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充分調動各方資源,整合服務內容,拓展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模式,構建起“政府、企業、社會組織”三位一體的創新環境體系。
(十一)區域競爭合作行動。發揮靜安中心城區資源集聚和輻射效應,廣泛實施科技領域的區域合作和聯動。
促進區域內産學研合作。鼓勵上大、二工大、醫工院、上海文廣集團等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技術資源對外開放合作交流,建立産學研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發揮各自優勢,形成利益共用、互通交流的合作,推動重點行業共性技術研究,促進科技成果的産業化進程。
開展次區域融合、跨區域聯動。積極開展與鄰近區域在商貿流通、文化創意、專業服務業等靜安優勢産業方面的合作,比學趕幫,互助互利。抓住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政策紅利,加快推動與自貿區及輻射區的聯動發展,加快實現張江國家創新示範區和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雙自聯動”,推動區域科技産業和“四新”經濟率先發展。
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加強國際科技合作。以優勢産業為突破方向,大力推進靜安在投資、技術、服務等領域與“一帶一路”沿線地區、國家建立互通互聯的合作機制,帶動服務業資源要素跨區域流動。探索與國外科研機構、院所的合作,尤其是與新興國家的創新合作,建設科技創新的協同轉化中心、全球領先的技術與産業孵化中心。充分利用區內優越的商務環境,舉辦或承辦國際科技交流活動。
(十二)科技應用示範行動。大力推進國內外新技術、新産品在靜安區的“首試”應用,打造科技成果應用示範區,實現科技對經濟發展、社會民生和公共服務等領域的支撐,激活創新、創意、創業環境。
持續優化城區發展環境。利用“網際網路+”的技術和模式,支撐美麗家園的建設,加大街鎮、居民社區公共設施和服務建設,借助最先進的科技成果打造優美宜居的社區環境;加強區域商務樓宇智慧化、信息化、低碳化改造更新,全面提升高雅便捷的商業商務環境。
積極實施綠色樓宇。加大節能環保、能源網際網路、低碳技術在樓宇中的推廣運用,發展樓宇智慧能源管理,城市更新節能低碳技術,綠色建築節能改造等。
大力推進智慧應用示範。圍繞傳統商業模式創新、交通智慧綜合和智慧社區生態系統的建設,鼓勵以資訊資源加工和創新為主的數據挖掘、商業分析等新興服務形態發展,推動傳統商業模式向基於大數據精準化行銷的轉型;完善城區實時圖像監控系統的應用,實現高清晰度智慧監控探頭的無縫部署,發佈停車誘導動態資訊,推進停車收費電子化和監管智慧化;鼓勵居民積極運用網際網路、移動智慧終端開展智慧家居、遠端教育、電子商務、智慧養老等方面的應用,構築居民新的生活方式。
五、“十三五”期間靜安區科技創新與發展的保障舉措
圍繞“十三五”期間靜安區科技創新與發展的基本目標和主要任務,積極創新工作機制,強化政府職能,推進部門聯動,合力推進有利於區域科技創新與發展的一系列保障舉措。
(一)強化機制保障。完善政府部門推進科創中心建設的體制機制創新,發揮相關行業協會、産業聯盟、社會團體在整合行業資源、協調行業利益、加強行業自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共同推動科技創新健康快速發展。
(二)強化制度保障。主動承接自貿區制度創新溢出效應,深化推進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完善科技創新資金管理,形成有利於科技創新發展、保護智慧財産權、規範市場行為的制度保障。
(三)強化人才保障。發揮好國際靜安高端人才集聚的資源優勢,利用好中國(上海)人力資源服務業的平臺優勢,健全人才集聚與培育支撐體系,實施具有競爭力的人才引進與培育政策,完善創新人才發現與成長機制,建立人才激勵、評價與流動機制等。
(四)強化宣傳保障。為科技産業營造好的創新氛圍,加強對科技産業發展動態和成果、人才、企業等方面的積極宣傳。完善對科技産業進行持續宣傳的渠道和機制。
(五)強化要素整合。引導創新要素向科技園區匯集,在實施重點産業規劃與招商引資時,重點向科技産業園區建設聚焦,主動匯集相關科技創新要素。
(六)強化市區聯動。進一步深化市區聯動合作,力爭獲取市級機關與部門的支援,更多地爭取外生資源匯聚靜安,為本區企業的科技創新和産業化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援。
二○一六年十至十二月份區政府人事任免事項
姓 名 任命職務
張西飛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彭浦新村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王國強 鐵路上海站地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馬浩方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副主任(挂職),挂職期自2016年11月起至
2018年11月止;
張海翔 試用期滿,正式任命為上海市靜安區民政局副局長;
郭鳴民 試用期滿,正式任命為上海市靜安區投資服務辦公室副主任;
邵 皚 試用期滿,正式任命為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南京西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韓 灝 上海市靜安區房屋徵收中心副主任;
陳俊峰 上海市靜安區市北醫院院長;
倪克樑 上海市公惠醫院院長;
翁文傑 上海市靜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上海市靜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
法大隊副大隊長,試用期一年;
梁鳳娣 上海開開(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
褚福勤 上海蘇河灣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
周愛民 上海靜安區建設總公司監事會主席。
姓 名 免去職務
陸 純 上海中麗房地産開發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
魏懷耀 上海市靜安區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金仕曄 上海市靜安區醫療保險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劉 紅 上海市靜安區醫療保險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周 文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天目西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董文良 上海市逸夫職業技術學校副校長職務;
張西飛 上海市靜安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嚴 鈞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陳俊峰 上海市靜安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黃劍平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彭浦新村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倪克樑 上海市靜安區市北醫院院長職務;
林 巍 上海市靜安區房屋徵收中心副主任職務;
徐 軍 上海市公惠醫院院長職務。
陳榮旗 上海大寧資産經營(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職務;
鄭貴卿 上海北方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職務;
靳東立 上海凱成控股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職務;
項 凱 上海市北高新(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職務;
徐國忠 上海蘇河灣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職務;
傅柏林 上海開開(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職務;
薄 毅 上海靜工(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職務;
崔正明 上海新靜安(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職務;
隋 軍 上海靜安置業(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職務;
闞光曜 上海靜安區建設總公司監事會主席職務;
張愛華 上海靜安投資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職務;
王玉光 上海靜安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職務;
張 軍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江寧路街道辦事處主任職務;
潘國力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臨汾路街道辦事處主任職務;
程 凱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北站街道辦事處主任職務;
薛 敏 上海市靜安區審計局副局長職務;
朱曉東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郭鳴民 上海市靜安區投資服務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轉發區衛生計生委《靜安區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
三年行動計劃(2015年—2017年)》的通知
(2016年10月24日)
靜府辦發〔2016〕15號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彭浦鎮政府:
區衛生計生委《靜安區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5年—2017年)》已經區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靜安區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2015年—2017年)
原閘北區、靜安區通過實施前三輪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公共衛生的基礎設施、設備等硬體條件明顯改善,重大疾病預防控制能力、突發事件處置水準有效提升,市民的健康水準顯著提高。2015年底,戶籍人口期望壽命達83.17歲,孕産婦死亡率連續七年保持為0,嬰兒死亡率為0.85‰。健康三大指標均達到世界發達國家和地區水準。
2015年9月,閘北、靜安兩區啟動“撤二建一”工作。對標“國際靜安”的戰略定位和發展要求,公共衛生服務水準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仍有差距。借助強強聯合、優勢互補的重要發展契機,為緊緊抓住經濟社會的發展機遇,積極謀劃和實現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新一輪發展藍圖,進一步提高我區公共衛生服務綜合能力與水準,切實保障城區公共衛生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靜安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特製訂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一軸三帶”發展戰略、本市和我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求以及衛生計生事業發展規劃等為依據,確保城區公共衛生安全和促進市民健康水準提升為核心,全面落實“全程化、精細化、高效化、績效化和讓社會公眾放心滿意”的公共衛生服務要求,努力構建與“國際靜安”發展相匹配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持續鞏固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強化各級政府公共衛生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構建公共衛生多部門合作大平臺,建立社會動員長效管理機制,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支援公共衛生的良好環境。
(二)堅持規劃引領,協同發展。以靜安發展整體規劃為引領,以落實本市和我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求和衛生事業發展規劃任務為目標,構建公共衛生服務與管理大體系,維護好城區公共衛生安全。
(三)堅持以人為本,惠民利民。密切關注影響公眾健康的主要公共衛生問題和公眾對公共衛生服務需求的熱點,實施惠民服務項目,推動公共衛生服務適宜技術與措施的推廣應用,進一步促進公共衛生服務優質均等。
三、工作目標
以“整合、優化、優勢互補”為主線,努力完善服務功能、深化服務內涵,提升服務水準、優化長效機制,營造社會支援氛圍。到2017年末,實現疾病監測綜合靈敏,風險預警精準科學,應急應對處置立體高效;完善職責明晰且“預防—干預—診治”銜接有序的“醫防融合”疾病綜合防治服務體系;落實“機構分級協同、公眾主動積極”的健康全程管理,切實“讓轄區居民享有更公平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四、主要任務
(一)以科學高效應對為目標,進一步完善公共衛生體系建設
1.提升傳染病疫情綜合監測能力。優化傳染病綜合監測體系,完善疫情風險研判和預警工具,強化重大、突發疫情應急應對技術儲備,提升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與應急處置能力。
2.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優化突發衛生事件應急應對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區級醫療衛生機構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和人員培訓,加強應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應急救援和批量傷員救治能力建設。
3.完善公眾健康常見疾病監測體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環境衛生和職業衛生領域健康危害因素及相關疾病的監測評估體系。建立眼疾病監測干預評價體系。
(二)以全程協同管理為要求,進一步提升醫防融合服務能力
1.建立“醫防融合”慢病綜合防治體系。以落實健康全程管理為重點,建立並完善基於大數據的慢病綜合防治服務與管理規範、家庭醫生管理、分級診療和雙向轉診等制度,打造“醫防融合”、全程有序的慢病綜合防治服務與管理體系。重點在糖尿病、慢性腎病、腫瘤以及視力低下等領域開展“預防—干預—治療”的綜合防治服務。
2.建立精神衛生社區管理無縫銜接機制。以提高居民心理健康水準和預防精神障礙發生為方向,探索建立從“有家族史的高危人群”到“在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發病-復發-肇事肇禍”風險分級預警機制,規範落實以社區為基礎的全程化服務管理措施。整合殘聯、民政、民非或NGO組織、高校和社會企業等資源,在企業或相關單位設立職業培訓基地,形成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培訓模式,探索精神障礙患者社區職業康復機制。
(三)以問題和需求為導向,落實特殊人群公共衛生惠民服務
1.聚焦老年人群衛生需求。依託“市—區縣—社區”三級眼病防治網路,建立本市65歲及以上老年人屈光不正篩查與矯正服務機制,為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老人免費驗配矯正眼鏡。以建立標準化老年照護服務項目和監管指標體系為重點,探索醫養結合體系建設,形成中西醫治療、預防和養生相結合的現代健康管理理念。
2.關注兒童常見健康問題。加強近視、肥胖、營養不良、齲齒、脊柱側彎等重點健康問題的預防和干預。強化醫教結合,推動制定兒童青少年身體活動公共衛生干預策略。以控制兒童近視發病率上升趨勢為目標,探索兒童近視綜合干預策略和措施。根據全市計劃,為3-5歲兒童免費涂氟防齲,控制乳牙齲齒發病率。開展6-9歲在校兒童中乳磨牙早失篩查和干預診療試點服務。
3.重視孕産婦全程保健管理。加強圍孕期健康保健和營養干預,打造覆蓋孕前和孕期健康管理和干預、産前篩查和診斷、圍産期治療、新生兒疾病篩查、診斷和治療的全程出生缺陷監測和干預體系。針對更年期女性主要健康問題及相關影響因素、健康服務模式和管理機制,構建覆蓋全區更年期婦女的健康干預網路。
(四)以規範管理為抓手,完善公共衛生管理機制
1.加強公共衛生安全風險監控。充分應用技術標準和大數據,推廣現場移動執法平臺和現場快速檢測技術,建立基於醫務人員執業行為動態監測的醫療服務監管體系,建立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監督綜合評價和風險監控平臺,切實提升轄區衛生計生監督的法制化管理水準。
2.完善公共衛生服務保障機制。加強公共衛生規範化管理,促進公共衛生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和法制化建設。建立穩定的公共衛生服務投入和增長機制,逐步提高公共衛生服務投入佔衛生總費用的比重。探索建立政府引導、支援和購買社會組織參與、提供公共衛生服務的管理機制。
3.整合公共衛生資訊系統應用。加快靜安區公共衛生信息化系統融合速度,進一步優化公共衛生服務條線工作生産系統和管理系統。以高血壓、糖尿病、慢性腎病、腦卒中等疾病為重點,以區域內不同級別醫院為慢性病患者提供同質化防治服務為基礎,建立以“人”為中心的慢性病綜合管理資訊系統。
五、建設項目
(一)公共衛生能力提升項目
聚焦公共衛生風險防範與監控、健康危害因素監測與控制、提升公共衛生服務規範化管理能力。
1.傳染病監測預警與應急應對能力建設(市級);
2.健康危害因素監測及相關疾病預防控制(市級);
3.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監督綜合評價和風險監控平臺建設(市級);
4.上海市血液製備自動化平臺與臨床用血一體化管理平臺建設(市級);
5.上海市嚴重精神障礙服務管理規範化建設(市級);
6.精神康復服務轉介規範化項目(區級)。
(二)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項目
建立區域三、二、一級重點疾病綜合防治和管理網路,使轄區居民在不同級別醫療機構享受到同質化、均等化疾病防治服務。
7.上海市代謝性疾病(糖尿病)綜合防治服務管理體系建設(市級);
8.上海地區慢性腎臟病早發現和診療體系建設(市級);
9.上海市低出生體重兒生長髮育和疾病綜合管理體系構建(市級)。
(三)公共衛生惠民服務項目
以問題和需求為導向,聚焦重點人群和重點疾病,根據權責對等、梯度服務的原則,提供公益實事服務,提高生命和生活品質。
10.社區居民腫瘤等慢性狀況生存健康管理(市級);
11.社區老年人防跌倒風險評估及綜合干預(區級);
12.新形勢下上海人群重點眼病干預(市級);
13.視力低下人群綜合干預(市級);
14.0-6歲兒童超重和肥胖篩查與干預項目(區級);
15.上海市3-5歲兒童免費涂氟防齲(市級);
16.上海兒童乳牙早失干預(市級);
17.靜安區中小學生脊柱側彎篩查與干預(區級);
18.上海市更年期婦女重點健康問題綜合防治(市級);
19.圍孕期關鍵營養因素與先天性心臟病一級預防(市級)。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領導,落實管理責任鏈。要進一步提高對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將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納入轄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建立和完善組織管理體系,明確和落實工作“責任鏈”,保障轄區公共衛生三年行動計劃建設項目經費投入。區衛生計生委作為牽頭部門,要督促各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落實措施和完成任務。
(二)加強協調,落實保障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轄區公共衛生的社會支援網路。建立健全公共衛生工作聯動銜接機制,及時協調和解決公共衛生三年行動計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確保公共衛生三年行動計劃各項任務有序推進、按期完成。
(三)加強督導,落實項目規範管理。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項目申請、項目實施、中期評估和終末期評估工作流程開展項目管理。項目資金需嚴格執行財政項目管理有關規定。強化項目階段性督導與評估,重點加強以資金專項評審和項目效果評價為核心的第三方評估,確保公共衛生三年行動計劃項目實施品質和效率。
(四)加強宣傳,營造良好氛圍。通過各種方式廣泛開展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宣傳,鼓勵社會資源積極參與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健全調動社會資源參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有效機制。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宣傳,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營造全社會重視公共衛生、參與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