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居民在外餐飲消費越來越普遍。促進餐飲業提高品質安全水準,關係千家萬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等14個部門共同發佈《關於提升餐飲業品質安全水準的意見》(食安辦〔2017〕31號)、山東省人民政府制定印發了《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餐飲品質安全提升工程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7〕29號),這是目前對餐飲業最全面的指導性文件,圍繞著餐飲業的品質提升、監督管理、服務、發展、佈局等做出了規劃性的指導。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抓好餐飲業品質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結合泰安實際,泰安市政府制定本實施意見。
二、《實施意見》出臺的依據
《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等14個部門印發的《關於提升餐飲業品質安全水準的意見》(食安辦〔2017〕31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的《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餐飲品質安全提升工程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7〕29號)。
三、《實施意見》出臺的目的
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全面提升我市餐飲品質安全水準,進一步強化“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食品安全工作,堅持源頭監管、全程監管、風險監管、依法監管、綜合監管、創新監管、智慧監管,嚴把食品安全每一道關口,助推食品産業轉型升級,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餐飲消費需求,不斷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
四、《實施意見》出臺的意義
實施餐飲品質安全提升工程,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思想的重大舉措,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行動,是全面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力抓手。以實施餐飲品質安全提升工程為抓手,強化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嚴把農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線,做到源頭可控、問題可溯、責任可查,加快推進“食安山東”建設,守住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線,讓群眾吃得放心、確保“舌尖上的安全”。
五、《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
從2018年至2020年,經過三年努力,全市食品安全水準、産業發展水準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標準要求相適應,將泰安建設成為全省食品最安全地區之一,努力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城市。
(一)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力爭達到80%以上;食品抽檢合格率達到96%以上;食品相關産品抽檢合格率達到95%以上。
(二)農藥經營許可、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農藥經營店標準化經營基本達到100%。農産品標準化生産覆蓋率達到85%以上。畜禽規模化養殖比重達到85%。
(三)規模以上重點食品生産加工企業全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食用農産品批發市場全部建立快速檢驗室,入場銷售者建檔率和食品安全自查落實率均達到100%。大中型商超重點食用農産品基地直採率達到70%以上。農村地區基本消除“三無”食品。
(四)學校食堂量化分級B級(良好)以上達到100%,季度檢查覆蓋率達到100%。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明廚亮灶”率達到100%。大中型餐飲服務單位“清潔廚房”率達到100%。
(五)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以下簡稱“三小”)登記備案率和監管覆蓋率均達到95%以上。
(六)“三品一標”産地認定面積佔同類農産品産地面積的比例達到60%以上,認證數量達到528個。創建2處省級現代漁業示範園區、10處省級經濟林標準化示範園、2個食品生産示範基地、30家食品生産示範企業、220家流通示範單位、300家餐飲服務示範單位、30條“三小”示範街(區)。
(七)所有縣(市、區)創建成為食品安全先進縣(市、區)。所有涉農縣(市、區)創建成為省級以上農産品品質安全縣(市、區)。
六、《實施意見》落實的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將餐飲品質安全提升工程作為改善民生、促進發展的重大任務,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黨政同責,實行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負總責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各級各相關部門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創新監管方式,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級食安委、食安辦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形成協同推進的整體工作合力。
(二)強化政策支援。制定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加大財政投入,統籌食品安全等相關資金,保障餐飲品質安全提升工程順利實施。落實有崗位、有職責、有人員、有手段“四有”要求,加強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智慧監管、應急處置和基層監管能力等建設。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財政等部門要研究制定支援政策,加大對食品安全監管和産業發展的扶持力度。
(三)強化制度保障。健全食品及食用農産品安全標準體系,鼓勵完善地方特色食品標準,引導企業制定完善企業標準。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引導企業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著力實現上下游食品安全可查詢可控制可追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鼓勵企業執行良好生産經營規範,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點控制。健全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引導企業依法誠信經營。
(四)強化社會共治。引導新聞媒體客觀、公正開展輿論監督,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鼓勵行業協會發揮規範自律和引導作用。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和健康營養消費知識,及時公開食品安全資訊,曝光違法違規行為。暢通“12331”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渠道,落實投訴舉報獎勵制度,提高公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
(五)強化考核評估和問責。將餐飲品質安全提升工程納入食品安全考核指標體系和對各級政府的考核評價,列為“文明城市”“衛生城市”“食品安全縣(市、區)”和“農産品品質安全縣(市、區)”創建的重要內容,加大督查考評力度。對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加大問責工作力度,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作為、問題不解決、敷衍塞責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依法依紀嚴肅處理。